脱贫攻坚面临的十大困难及对策建议
反映困难与问题主要集中在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资金投入、管理与使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落实,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扶贫领域作风治理,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等10个方面。
1. 脱贫攻坚精准度有待提高。有的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因人因户帮扶不到位,帮扶方式简单,普惠式措施多,对因病、因灾、因学等问题进行精准帮扶少,帮扶成效不明显;送技术、搞培训等“造血式”帮扶少,就业培训针对性不强。有的贫困退出质量不高,有的地方搞算账式脱贫、突击式脱贫,有的未实现“三保障”就宣布脱贫,一些贫困户脱贫主要靠低保、五保、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助,脱贫基础较差、标准较低,返贫风险较大。
2.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依然薄弱。部分贫困地区水、路、电、网、讯等基础设施还存在基础不稳、质量不高等问题,部分地区“三保障”问题还存在死角,未得到全面有效地解决。
3.产业扶贫“跑偏走样”。一些贫困县产业发展与精准脱贫“两张皮”,产业发展轰轰烈烈,但贫困群众参与度不高,没有从产业中获得应有收益;有的简单把“坐地分红”作为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深入参与不够;有的产业选择不科学、品种引进不适宜、技术服务不到位,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有的产业项目不研究市场,盲目跟风,导致“丰产不丰收”。
4.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有的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主动性不高,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干部大干、群众迷茫”的现象。一些贫困群众存在“先脱贫吃亏,后脱贫享福”的想法,不愿脱贫,“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一些贫困群众怕承担风险,不愿参与产业扶贫项目。有的群众把财产转给子女,自己进入建档立卡行列,吃低保、拿救济、靠帮扶。有的子女不赡养老人,把老人“分户”出去;有的子女主动赡养老人,但是要老人坚持当贫困户,以谋取扶贫政策的扶持。
5.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待加强。中央部委专项资金归并清理不够到位,在县级实现资金统筹使用存在一定障碍。贫困地区对金融的认识存在“群众不懂、干部不熟”等问题,有些地方甚至谈金融扶贫色变,对金融扶贫资金避而远之,金融扶贫作用难以进一步发挥。一些地方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套取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违规收费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6.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难度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生态环境脆弱、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建设成本高、难度大。其中的“直过民族”更是贫困群体的最底部,社会发育程度低,基础条件极度薄弱,普九成果十分脆弱,短期内实现公平有质量教育难度较大。
7.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落实不到位。少数贫困县党政正职思想不通、心存想法,工作积极性不高。一些贫困县仍存在政策到村难、到户难、落地难,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仍未完全打通。一些行业部门缺乏大局观念和责任担当,把脱贫攻坚当成额外负担,推诿扯皮,敷衍应付。
8.扶贫干部队伍力量不强。一些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没有配齐配强,村干部后继乏人;许多党组织书记年龄偏大、活力不足、办法不多;一些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学历低、待遇低、党员比例低,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动力有待提高。少数地方和单位第一书记派得不强、管得不严、保障不力、作用发挥不好。有的扶贫干部能力欠缺,存在怕选不准产业卖难、怕选不准企业盈利难、怕资金分配精准难等“三怕”情绪。有的贫困村运转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村干部报酬待遇低,还有一些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党组织无钱办事问题比较突出。
9.作风建设有进一步待加强。有的干部缺乏理想信念和对事业的追求,缺乏责任担当,工作成效大打折扣。有的干部对中央文件和各项政策一知半解,导致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少数驻村帮扶干部作风不实,仍然存在住不下来、扎不下去、进不了户的现象。一些地方脱贫攻坚会议较多、表格较多、检查较多,把脱贫工作“文件化”“会议化”“图表化”,主要精力没有用到实际工作上。
10.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探索不够。部分贫困区县脱贫摘帽后,缺乏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的长期规划;对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未能严格执行脱贫后帮扶措施三年不变的过渡期政策,在执行力度上有所打折扣。
针对以上10个方面的问题,参训学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1.切实提高脱贫攻坚精准度。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加大复查复核力度,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严把脱贫退出标准关、程序关,防止出现早退错退现象,提高退出精准率。
2. 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大贫困地区小型水利投资力度,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消除无电户。实施建制村路网通畅工程,重点解决好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基地和旅游扶贫景区道路跟进问题。深入挖掘广电扶贫潜力,融合“三农”经济元素,积极探索“广电+对农服务”、“广电+精准扶贫”等新形式。
3. 加大产业扶贫扶持力度。把产业扶贫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要务,注重在密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上、在解决市场营销上、在产销对接上、在完善贫困地区物流体系上下功夫,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打牢乡村振兴产业基础。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培育和支持力度,支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为贫困地区小农户和经营主体提供个性化、系列化服务。积极培育为农服务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帮助贫困户实现增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
4.重视精神贫困问题研究。注重发扬优良传统,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反向约束机制,改进工作方式,避免简单给钱给物给牛羊的做法,增强贫困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形成劳动光荣,争相脱贫的好风气,营造脱贫光荣的社会氛围。推广一批精神扶贫模式,如四川省创造的“劳动收入奖励计划”“歇帮机制”“村民积分制管理”,甘肃“两户见面会”(脱贫户、贫困户)等做法。
5.综合评价涉农资金整合。切实加大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快清理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下放资金管理和项目审批权,不能要求或附带条件下拨资金,确保贫困县将统筹整合资金有效用于脱贫攻坚。建立与脱贫目标相挂钩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检查,对统筹资金绩效不高的应明确整合和分配等环节的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和地方省市县分级承担责任、查找具体原因、对应整改落实,推动资金统筹整合实质性进展。
6.强化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落实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项目、政策保障力度,强化各方面帮扶,解决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等突出问题。建立与深度贫困地区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进一步增加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财力保障水平。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把普通话推广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解决因语言不通而无法就业创业脱贫的问题。
7.加强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落实。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一起抓”的责任制,完善脱贫攻坚责任链、任务链。强化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确保贫困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把主要精力用到脱贫攻坚上来,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不搞层层加码、急功近利,凝聚各方力量,鼓舞工作干劲,全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8.注重扶贫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大力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配齐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发挥第一书记作用,持续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发展壮大薄弱村空壳村集体经济。利用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资源,提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扶贫专家组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针对性。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从农村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等一线服务人员招聘一批特聘农技员,加强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高培训精准性和针对性,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本领。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西部建功计划、博士服务团、金融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等项目,广泛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科技之光”专家服务团等活动。
9.严肃开展作风治理。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进一步引导各民主党派,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专题性监督,聚焦特定领域,解剖麻雀,围绕具体问题深入调研监督,提出真知灼见,切实提高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实效性。
10.稳定脱贫和防止返贫并重。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之间的有机衔接,既要考虑各地实现短期脱贫目标的需要,也要考虑产业持续发展、农村民生全面改善的长期安排,实现稳固脱贫、逐步致富。进一步加大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政策资金支持,防止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贫困村与非贫困村扶贫顾此失彼、畸轻畸重。进一步加强2020年全面脱贫后农村贫困治理政策的预先研究,同步研究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政策措施,尽早明确“后扶贫时代”的城乡贫困治理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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