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建议

来源: 新媒体智库 2019-03-19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也是与日俱增,老百姓对保健食品的需求持续增加。目前全国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000多家,国家批准的产品达1万多个,年产值2000多亿元。琳琅满目的保健食品如同雨后春笋般充斥着整个市场,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但保健食品市场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产业诚信缺失。保健食品产业中,部分资本以诚信缺失为代价过度逐利,主要表现在:钻“政策的空子”,将保健品改为食品来通过审批或普通食品套用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盗用已注册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为了达到其宣传功效,在其中非法添加相关药物成分。二是虚假广告泛滥。利用消费者急于恢复或维持健康的心理,夸大功效,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三是产品价格混乱。正规的营养素补充剂类的保健食品市场价格在几十到百元不等,但一些同样的营养素补充剂换个包装、换个名头却卖到近千元,保健食品市场的价格没有最贵,只有更贵,但剥开其华丽的外衣,其内在没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四是营销模式越位。国内保健食品的销售更多采取针对老年人的营销模式,针对老年人患慢性病迁延不愈迫切寻求康复途径,大部分空巢缺少关怀,安全消费意识弱等特点,首先通过提供免费讲座、免费旅游、免费体验、“专家会诊”等方式夸大宣传相关保健食品的功效吸引老年人,然后通过销售人员软磨硬泡、提供“下跪式”服务、搭售赠品等方式高价销售保健食品给老年人。为此,建议: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加强保健食品全过程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要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的立法,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让监管部门有法可依,以适应当前的市场状况,打击违法行为。

2、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一套完备的部门联动机制,认真落实保健食品广告合法的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彼此间的协调与沟通,整合监管资源。严肃查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销售假劣、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尤其打击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等形式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同时,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将诚信体系建设与日常跟踪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建立企业动态监管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将行政指导、经济处罚、道德约束等手段有机结合,为企业营造了公平竞争的信用环境。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企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提高违法成本,设置违法行为的高压线。

3、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维权知识,让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另一方面,发动群众参与打击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查看所购买的保健食品是否获得国家批准,一旦发现所购买的产品存在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违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同时,监管部门可以编写手册、印发宣传材料、邀请专家举办讲座把科学知识普及到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使消费者增长知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让假冒伪劣失去市场和生存的土壤。也可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暴露在群众监督之下。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意见:我局一贯重视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食用的安全,有利于规范保健食品行业的经营行为,有利于维护市场消费环境的安全和谐。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和整顿保健食品市场,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去年我局在保健食品监管方面的工作如下:

1、针对保健食品,我局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对象的检查,根据每年制订的巡查监管计划,有条不紊地抓好保健食品经营主体的日常巡查工作。去年,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70余家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家。此外,我局认真开展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商品质量监测,努力提高保健食品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和不合格食品的发现率,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置,去年完成保健食品快速筛查34批次,合格率100%。

2、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去年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以下简称“会销”)”的整治工作,我局联合辖区分局对保健食品会销活动提供场所、搭建平台的宾馆、茶楼、餐饮企业等相关单位着重检查,严格规范会销行为,落实经营许可制度,要求从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经营者,依法取得含“保健食品销售”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查中未发现大案要案。

3、开展了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首先要求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的行为;在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中存在的非法宣传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未取得保健食品许可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严格执行空心胶囊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

在企业自查基础上,我局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检查企业42家次,其中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家,配制酒生产企业15家,玛咖制品生产企业1家,三类食品经营企业22家。检查生产企业未发现存在非法添加和非法声称的行为,经营企业未发现存在未经批准的功能声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监督检查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进行了快速筛查,重点筛查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共快速筛查了22批次,结果均为阴性。

今年,我局将继续做好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根据市食药局统一部署,我局从2月份起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并将持续到10月底。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于会销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重点检查并核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涉及广告的提供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批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退回。对可疑产品一律采取抽样检验。

2、对于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法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活动的;出租宾馆、酒店、影院、体育馆以及其他会议场地给没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的;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产品为没有按规定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或产品抽检不合格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等违法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3、通过大众媒体,占领中老年人健康文化生活阵地,普及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引导健康消费、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例,揭露讲座促销真相,还原保健食品真实功效。强化社会共治,要将相关告示分发张贴到各类公共场所(特别是大中型酒店宾馆)和居民小区,依靠全社会共同发现线索、共同进行监督,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4、加强培训宣传,鼓励群众举报。一方面是组织面向保健食品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及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通过培训,强化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另一方面是加强对社会公众尤其是老年人的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宣传,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充分发动群众等社会力量向监管部门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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