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级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教师之所以重要,就在于教师的工作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近年来,我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现状令人十分担忧,与新课程改革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县城学校教师超编。据了解县城学校超编是由于借用、借调教师偏多,很多学校都有教师这里借、那里用,原出文时间借用一年,实际已经用了几年没回,长期占用学校编制。受到其原因限制,县城学校虽超编但实际是人员不够用,而农村学校教师由于学生人数少,按编教师不能满足学生的要求。
二是教师待遇较低,缺乏良好的教学环境和缺乏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导致教师有厌教的心理,特别是一些偏远村校,有些年轻教师不愿意去教。
三是部分教师没有“继续学习”的热情,参加一些继续教育活动也是流于形式,没起到真正意义上提高业务能力的作用,导致教学过程无新意,更无创新精神体现。有的教师敬业精神差,教书不育人,教书不认真,只把教书当成“无可奈何”的工作干,不是当事业干,导致质量不高,工作中没有真正实施素质教育。
四是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配套。我县已经连续七八年没招聘过新教师了,由于教师缺编或年龄结构的原因,在有的村小教师只能担任语文、数学学科的教学,造成小学段语文、数学教师基本够用,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和英语专业教师缺编严重;农村小学由于缺乏相应的学科专任教师,英语、信息技术、体育技术规定的课程均未能正常开设。有的学校没有一名音、体、美教师,上音乐课只能靠听录音带,搞歌咏比赛、开运动会都十分困难。
根据我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存在问题,为此建议:
一、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者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不适应教育教学要求的教师,教育部门应会同人事部门做好安置工作。年轻教师可参照公务员分流政策安排进修或直接分流;年龄较大且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建议实行离岗政策,离岗年龄参照机关单位改革,待遇不变,不占编制,这样可节省编制,用于招聘新教师;非教学人员超编的学校,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其中能胜任教学工作的,调整到教学岗位上去,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坚决予以分流;建议为重病教师办理内退,不占编制。
二、提高我县教师经济待遇,逐年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公用经费的投入,使学校有条件改善教师生活、工作条件,有精力研究和解决学校与教师发展问题。全面实行骨干教师津贴制度。对于骨干教师财政要每年拿出资金,对这些教师每月发放一定比例的津贴;对每年评选出的百优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给予一定数量的奖励,在中小学教师队伍中营造一种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形成人才辈出的激励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长,要切实关心教师的成长,关心其家庭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使教师有成就感。为教师搭建一个健康成长的平台,使他们安心乐教。
三、深化师德师风教育,加大“三名工程”培养,强化“三名”工作室建设,加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中学支教教师培训等培训活动,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倡导校本培训的方式,组织教师开展校内研究、校内培训、校内交流,利用互联网和音像资源,使教师足不出户就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落实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与绩效工资奖惩,评先评优挂钩的相关政策,促进教师形成终身学习习惯。
四、根据国家课程改革方案要求,调整各学科专业师资配置,对出现部分学科的专业教师不足的现象实行公开招聘。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逐步缓解教师年龄老化问题。教师总量满足需求后,每年再按“减一补一”的方法保证新老交替。积极储备教师的新生力量,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挑选一定数量优秀的、年轻的教师,为新生力量,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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