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加快推进危废处置设施建设的建议
针对当前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面临的处理处置设施存在不平衡、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将按照“摸底数、补缺口、压责任、堵漏洞、严监管、强能力”的总体思路,着力提升我省危险废物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理处置,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一)摸底数、补缺口,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一是进一步摸清我省危险废物底数。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调查,全面摸清危险废物家底。利用我省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行申报登记制度和电子联单制度。7月18日,我厅向21个地市政府和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全面排查摸清固体废物管理情况的通知》,在全省布置固体废物排查工作。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以《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表》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2018-2020年)》确定的建设任务为基础,切实推进包括粤东西北地区在内的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三是鼓励石油、化工、冶炼、造纸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优化技术工艺,自建利用处置设施,综合实现废物减量化。四是科学稳步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有效补充区域性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消纳能力,同步提升区域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升级改造。六是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行业发展。形成几家管理强、技术精、业绩好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集团。严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准入,研究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和退出机制,防止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无序低水平竞争,鼓励经营企业做强做大,改变行业“小、散、弱”的现状。
(二)压责任、明任务,压实危险废物监管责任。
一是要压实市县政府责任。强化考核机制,各地市要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履行组织建设和保障运行的法定职责,加大辖区内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排查力度,全面掌握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及区域分布等情况,合理制定并实施当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或计划,明确处理处置设施的空间布局、工艺路线、建设规模等。地市政府要组织好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检查。二是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危险废物的产生既有工业源,又有社会源,还有生活源,要建立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联动工作机制。三是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推动重点产废单位自建处置设施。强化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主体意识,让危险废物管理成为企业发展理念和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深入到管理者和员工的思想和工作中,提高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查隐患、堵漏洞,加强危险废物体系制度建设。
一是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修订,进一步完善我省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改革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完善网上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网上报备,转移电子联单,经营记录网上报告等制度。三是研究制定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规范,完善经营许可准入和退出机制。四是研究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加大对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和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推进资源化利用。
(四)严监管、防风险,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采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的手段,对处置情况良好的企业,在环保信用、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涉及违法的企业或规范化检查问题企业,将依法处罚。二是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公安部门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对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持续开展严厉、精准打击。三是继续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四是加强社会源管理。完善铅蓄电池和废矿油等社会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以机动车4S店和维修点为重点,完善收集、运输和临时贮存设施,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和处置利用行为。
(五)强能力、增水平,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构建省、市、县(区)三级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强化省市固体废物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推进落实监管人员、经费、装备,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二是提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省危险废物信息平台建设,水平,建成“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综合信息平台。三是提升固体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夯实风险防控基础,建立风险防控体系。依托危险废物重点处置单位,建立区域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四是进一步强化科普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普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减少固废、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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