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乡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建议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1-11

近年来,随着我县创文等活动的开展,城乡环境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全县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快及生活方式的变化,人们饲养犬只已从过去看家护院的单一需求发展为家庭宠物,以至寄托感情等多种需求,导致当前群众养犬逐渐增多,县城的宠物犬、农村的看家犬等数量明显增加,虽然养犬给人们带来了精神慰藉和家庭温馨,但一些养犬不文明行为,也给社会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危害和影响。一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产生危害。据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数字,今年来,我国每年死于狂犬病的人数基本在两千人以上,占据传染病死亡人数之首,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产生了一定的危害。二是对人民群众经济的损害。凡是被犬咬伤者,必须去注射狂犬疫苗,其费用最少也要花数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群众负担。2017年1月“两保合一”整合后,新农合取消了狂犬疫苗费用的报销,故被犬类咬伤者只能自己负责此疫苗的费用。三是对人民造成精神伤害。狗主人将犬只放出门外,在道路上奔跑,对一些老年人、小孩和妇女造成惊吓,或者有的在休息时间狂吠不止,惊扰四邻。四是对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损害了城市的形象。

针对上述情况,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意识。普及狂犬病防治的相关知识,提高养犬主人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不扰乱邻里的正常生活。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犬只免疫工作。由相关部门强制要求家养犬只进行定期检查,打防疫针,预防病犬伤人后造成大的伤害。

三是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督、制止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犬只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进行曝光,提高威慑力,让犬只主人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才能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优化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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