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开办老年餐桌的建议

  近些年,随着养老问题的突显,逐渐推行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推进的同时,喜欢居家养老的空巢、高龄老人“吃饭难”的问题也显现出来,特别是单身、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一日三餐是“将就”、“凑合”,生活粗放,无幸福感。近几年,针对城市上班族子女衍生出来的小饭桌模式,逐渐受到市民的欢迎。因此,社区开办类似小饭桌的“老年餐桌”,可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如北京市“万能”便民服务中心,可享受办事、购物、文娱、亲子阅读等集中服务。遇上天气不好或者老人行动不便的情况,社区还送餐上门。

  相对于养老中心,社区开办“老年餐桌”是一种相对经济的助老方式。尤其在暂无条件办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社区,可从办老年餐桌试点,解决老人用餐吃饭问题,对于那些身体比较健康、尚可独自在家居住的老人们而言,这种方式也是既经济又贴心的,亦是打开老龄工作新局面的最佳选择。为此,提出一下建议

  一、社区在充分征求老年人意见后,制定一定的收费标准、就餐守则(参观和消费者双向准则)和菜谱等。按照市场普通餐桌的收费标准分为三档(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如第一档为特困、三无老人可享受免费午餐;第二档高龄、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只收取成本午餐费。第三档“老年餐桌”的最高收费可略低于正常市场价格。

  二、条件成熟的社区可直接办老年食堂或餐桌。对于低于餐费的价格可由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鼓励此类餐饮可以持续进行。

  (一)由社区附近的餐饮公司或餐馆代办老年餐桌。由社区选择最合适(有条件、有资质、热爱公益事业)的餐馆,进行签约,挂牌设立老年餐桌,或者依靠购买服务等等。此模式的好处是社区不用直接办老年餐桌,省去大量的前期投资,依靠自身的营业状态,便于普遍采用。

  (二)依托目前已有的公办或者民办养老机构或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办老年餐桌。因其前期已经吸纳了部分非入住的附近老人到此养老或者休闲,因此可借此扩大订餐用餐业务,也让更多老人享受服务。

  (三)依靠驻地行政机关单位、大中企业现有的食堂兼办老年餐桌,向周边社区的老年人开放。如街道办、乡镇本身对自己职工有食堂,可以兼办老年餐桌。

  三、为老年人提供营养膳食,同时也要给餐饮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社区可借鉴各地已运行老年餐桌经验教训,例如直接影响老年餐桌经营状况的运营成本高、服务人员紧缺、就餐老人太少等等限制条件。对老年餐桌的需求比较迫切的社区可进行老年餐桌的运行试行,达不到人数的运行标准,不足以支撑此项目的,可以通过大型社会餐饮企业建立一站式的配餐体系,包片为老年人提供配餐、助餐和送餐服务,可节省餐饮运营成本。

      老年餐桌关乎居家养老的质量,关乎我们能否实现健康老龄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多方支持,才能尽快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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