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议

作者: 曾晓红 【 转载 】 2018-10-16

  长期以来,乡村医生肩负着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的网底重任,他们用简单、实用、廉价的诊疗技术解除了广大农民的病痛,构筑起农村卫生事业的基础性防线,他们一直是农村基层卫生事业的忠实守护者。随着新医改政策的深入和国家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乡村医生在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传染病控制、慢性病患者管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在基层卫生院多年从事公共卫生的工作人员,我深深地为乡村医生队伍的现状感到忧虑。 

  一、乡村医生有资质的数量不多。现行部分乡村医生学历偏低、年龄偏大。整个乡医队伍总体上呈现年龄老化的趋势,大多数乡村医生是五六十年代的“赤脚医生”过渡而来,由于目前未明确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为获取国家政策补助,年龄较大的乡村医生不愿离开现有岗位,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 

  二、乡村医生社会地位尴尬。很多乡村医生与民办教师同生于上世纪50年代,是社会公认的农村“孪生兄弟”。民办教师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转为公办,其工资、医疗、养老等问题已得到解决,而国家从未在制度和法律层面上明确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乡村医生长期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与民办教师相比,乡村医生在地位显得较为尴尬。 

  三、乡村医生现有队伍不稳定。由于乡村医生业务量大、风险大、收入低、政策补助落实不到位,养老无保障等原因,部分乡村医生尤其是年轻的乡村医生放弃现有工作,转入其他行业,部分村开始出现无乡村医生的状况。 

  如此现状,不仅严重影响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的开展,而且威胁到农村卫生服务网底的安全。补充、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解决乡村医生待遇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了缓解农民看病难和看病贵等问题,建议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培养、培育新型乡村医生队伍,并建立稳定的补充机制,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乡村医生补充到村级卫生岗位并予以待遇保障。

 

  建议:

 

  一、重新认定一批乡村医生。针对错过了2004年首次注册或原已注册后因各种原因离开村卫生室未再注册的乡村医生,对愿意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建议市卫计委再进行一次乡村医生补办执业注册手续。 

  二、建立长期稳定的乡医培养机制,定向培养村级卫生服务人才。市卫计委应摸清全市乡村医生现状,根据需要制定一个长期的乡医培训计划。对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由村委会推荐,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市财政拨出专款到相应的医学院校培养,学满考核合格后回村服务。 

  三、适当提高乡村医生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主要的收入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新农合政策提供的一般诊疗费(5元/每人次);二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补助(村级原则上可以获得40%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但因乡医服务能力有限,很难获得全额补助);三是基药补助(每村常住人口每人5元加上销售量综合核算)。我处乡村一体化管理较规范,正式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到今年12月份已近七年。除市级拨款运行经费每个村3650元外,每个卫生室水电费、宽带费、办公用品、通讯费、交通费,还有每年的房屋维修等开支费用,算下来平均每月至少要700元,市级拨款远远不够乡村卫生室的日常开支。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和农村普通劳动力的收入,很难让乡医安心执业,我个人认为,可以提高村级一般诊疗费服务标准(每人次10-15元),市级财政至少要保证村医补助和基药补助每人每月在1000元左右才较为合理。 

  四、参照乡镇卫生院正式合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办法,解决乡村医养老问题。目前,我们潜江的政策是乡医退休后,每月能领到200元的退休金。与农村退休教师、兽医相比,差距甚远,这也是部分村医集体反映的焦点问题。部分退休医生因为退休金过少,仍占据岗位不肯退岗,导致正常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工资待遇变相降低。因此,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迫在眉睫,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可采取个人交一部分,市级财政补贴一部分的办法逐步解决乡医养老问题。 

  五、为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缴纳医疗责任险。医疗风险可以说是悬在乡医头上的利刃,简陋的卫生室医疗条件使得医疗风险更是无法避免。现有体制下,村医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安抚赔偿全部由个人承担。现在的医疗纠纷赔偿,动辄八万十万,这对村医本人和其家庭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也是很多年轻的村医离开乡村医生队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乡村医生缴纳医疗责任险势在必行,同样可以采取卫生室交一点,市级补一点的办法落实。 

  六、全面加强乡村卫生室服务功能建设。时代发展,社会进步,居民生活变化,对乡村卫生室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应从房屋建设、设备配备、队伍建设、综合管理、业务服务、院园文化、医德医风7个方面,全面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的医生;乡镇卫生院每月组织村医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卫计委每年组织村医至少参加1次短期业务培训。落实乡村卫生机构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绩效考核“六统一”的管理措施,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规范服务,让乡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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