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农村土地托管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 随州市政府研究室 2018-10-15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土地有序流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随州市供销社系统顺应“三农”工作形势,积极开展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规模化服务,为农民水稻生产提供链条式、“保姆化”全程服务,提升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一、土地托管产生的社会背景


 我市是农业大市、粮食生产大市,农业人口多、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全市常用耕地面积215.3万亩,有近197.77万农村人口,其中劳动力112.02万人。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离村进城,转移到二、三产业。据统计, 2017年,我市农村常年外出务工人数45.1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40.3%,许多村七成以上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还有两成以上边种地边打零工,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60岁以上老人和家庭妇女。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现象十分明显,种粮效益低、土地撂荒等问题异常突出,社会上广泛流传着“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的顺口溜。“谁来种地、 怎么种地”已成为当前亟待破解的现实性问题,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提高农业比较收益,成为农业转型发展的必然趋势,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在农村劳动力构成变化和农民的现实需求下由供销社探索而出。 

 

二、我市供销社系统农村土地托管现状


 土地托管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农户对自身干不了、干不好的农活向供销社购买劳务、技术、农资、农机等服务。近几年的实际情况表明,土地托管这一形式受到不少农户欢迎,自愿参与土地托管的农户及托管土地的面积均呈现增长态势,2017年,全市供销社土地托管面积达32.9万亩。目前,我市供销社土地托管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单托管服务模式。单托管服务,是对水稻种植一个环节或某一单项生产提供服务。选种供种、育秧供秧是水稻生产的基础环节,既费时又费工,供销社集中育秧供秧最受农民欢迎,每年为农民群众提供近20多万亩的秧苗供应服务。在集中育秧供秧服务上,主要采取两种服务形式,一种是农民自备种子,供销社代育秧苗,代育一亩机插秧苗收取服务费60—70元;另一种是供销社统一选种育秧,每亩收取服务费(含种子)200—240元。由于统一选种育秧,种子批量购进价格相对便宜,质量也可靠,农民更易接受,是我市供销社单托管服务的主要形式。
      (二)半托管服务模式。半托管服务,是根据农民意愿为其提供两个及两个以上生产项目的托管服务。具体服务形式为供销社提供选种供种、育秧供秧、机耕机插、配方施肥、统防统治、机械收割、烘干储存等10多项服务,供农民自愿选择。每个项目的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以合同形式约定,并明确违约责任,供销社按合同为农民提供服务,组织生产。
      (三)全托管服务模式。全托管服务,是农民与供销社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将土地委托给供销社服务机构经营管理。全托管服务,又分为收益型全托管服务和服务型全托管两种模式。收益型全托管服务,供销社按流转土地面积每年以实物或现金给农户定量或定额分红,根据地段、收成差别,供销社服务机构与农民双方协商约定分红方式和标准,实物分红每亩每年分给农民稻谷450—500斤,现金分红每亩每年分给农民资金600—800元。服务型全托管,按合同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即产前,农民委托供销社服务机构统一安排生产项目或种植品种,并统一采购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产中,供销社服务机构组织农民统一进行田间管理(农民自己干不了、不愿干或顾不上的农活,供销社也可以收费帮着干);产后,供销社服务机构帮助农民统一销售或储存、加工。


三、主要做法


(一)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供销社长期立足农业、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完整,经营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备,是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土地托管是在农户自主自愿的基础上,以大田托管、代耕代种、服务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户开展全方位、系列化服务,供销社从供种育秧,到收后保管为其提供“保姆式”“菜单式”服务,并通过粮食直销、开展订单农业等现代化经营方式,有效解决产销不对路的难题,实现供销社与农户利益的双赢。土地产出归农户所有,供销社按成本收取服务费用,在具体操作中,供销社以乡镇基层社为单元,采取领办合作社、加强与村“两委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等方式,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方式。
      (二)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搭建土地托管综合平台。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需要平台支撑,全市供销社系统搭建了三个方面的综合平台。一是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基层供销社为依托,积极与种粮大户、农机大户、科技示范户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形成了以优质粮、特色农产品、农机服务为载体的多个社会化服务主体。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已发展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85家、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家。购买旋耕机、插秧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140余台(套),植保无人直升机3架,飞防专用保障车2辆,网罗社会农业机械810多台(套),组建机插、机耕、机防服务作业队42个,初步实现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与供销社组织体系的深度融合,集聚了土地托管服务的社会能量。二是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为引领和带动大田托管服务工作做大做强,全市供销社系统组建了11家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影响力。由省、市、县三级供销社共同出资组建的随县炎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后投资近2000万元建设工厂化育秧基地7个、育秧大棚和覆膜育秧基地95个,育秧面积15万平米,三茬集中育秧供秧能力近20万亩,建设日烘干能力600吨的粮食烘干基地3处,为基层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联合基层供销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农机户,构建统一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平台。
      (三)开办粮食商行,创新农业增值服务新途径。2015年8月,随县供销社组织所属的炎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洪山镇供销社与随县大洪山米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办随州首家“粮食银行”——大洪山粮食商行。粮食商行通过订单种植、统一供种、定向收购方式,不仅解决了农户售粮难、稻谷品种不一、存储不易的问题,还为农民提供粮食存储增值服务,农户凭储粮存折或储粮卡,既可以随时对粮食支取变现,又能就近在供销社网点进行刷卡消费,有效规避了粮食价格波动风险,极大方便了农民生产生活,得到省委改革办的充分肯定。
        全市供销社系统在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同时,还主动承接部分农业公益性服务,开展新肥、新药、新种子、新技术“四新”试验示范,推动了高效农业发展。全程式、多样化、优质性服务,受到越来越多农民群众欢迎和认可,土地托管服务正在成为农民信赖的“田保姆”和“土管家”。


四、主要成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保障了农民权益、粮食安全。土地托管在不触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农民仍掌握着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这样可以让农民在外安心务工,也满足了农民“离乡不丢地、不种有收益”的心理需求,为打工农民保留了返乡的退路,让农民既进得了城,又留得住根。同时,土地托管由于不涉及产权转变、不产生租金,因此,其“非粮化”“非农化”的激励比土地流转要小得多,更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
    (二)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提高,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各类服务主体中共有农民社员1.5万余户,水稻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25万亩,通过土地托管形式联结2.3万户农民,农业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实现了粮食生产从家庭生产到集约生产的转变,经营规模由三五亩到数百亩过千亩的飞跃,粮食生产从小生产到产业化运营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规模效益。据调查,统一选种,由种子企业直供种子,每亩价格比市场零售价低7元左右,每亩水稻一般需用种子1.5公斤,每亩可节约种子成本21元。工厂化育秧与常规育秧相比,每亩可节省用水10—15吨,节省人工成本200元,还可大量减少秧田底占地。机械栽插每亩收费80元,而人工栽插(含扯秧)每亩260元,每亩可节省费用180元。同时,机械插秧株距均匀、密度合理,比人工插秧每亩可增产75公斤。通过集中育秧,统一供种,不仅优化了种子质量,还解决了长期以来水稻种子杂、劣、滥现象,提高了产品附加值。综上所述,每亩水稻可节支增收近500元。实施土地托管后,通过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路子,降本节支增效,土地产出增益以及国家惠农政策仍归农民享有,还可以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让他们安心进城打工,新型职业农民茁壮成长,农民务工务农各得其所,实现打工种地 “两不误、同增收”。 随县长岗镇喻家湾村农民孙安义,家有10.02亩土地,每年因下秧、插秧、收割影响打工收入上万元,平时还要请亲戚帮忙田间管理,背下不少人情债。听说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还可以提供口粮,他从深圳打回电话,将所有土地全部交给供销社托管,并感谢供销社为务工农民办了一件大好事。
      (三)农业新技术加速推广应用,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由于土地托管把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辐射到农业生产全过程,不仅较好解决了当前农业技术推广的末端问题,而且有效解决了农民素质参差不齐、技术到位难等难题,有效解决了多年来科技兴农“上热中喊下盼落实难”问题,加快了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步伐,实现了土地、劳动力、农机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过程中做到精准用药、靶向用药,严格农药使用标准和安全间隔期,以最少的用药次数和用药量把病虫危害控制在经济阈值内。土地托管后连片耕种收割,提高了机械化率,农业效益显著提高。同时,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既提高了肥效,改善了土壤结构,还避免了农民因使用假、劣化肥造成的损失,使农业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做到绿色植保,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供销社与农民利益联结进一步紧密,有利于农业供给侧改革。土地托管,把农民在农业生产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组织起来,引导支持其组建或加入合作社,培育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把农业生产与现有的流通加工龙头企业对接或发展自己的加工流通企业,推进一产业向二三产业延伸,推进了农业供给侧改革,促进了农业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同时,延伸了供销社服务领域,拉长了服务链条,打通了与农民利益联结“最后一公里”,体现了供销社为农、务农、姓农的基本属性,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提出的“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目标高度吻合。


五、问题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我市土地托管服务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托管土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配套,灌溉不方便、运输不方便。二是田块小,不利于机械化作业。三是资金困难,缺乏项目经费支撑。四是部门配合有待加强。农业生产涉及领域较多,包括国土、农业、水利、粮食、农机、农技等众多部门。目前,土地托管中供销社一家“单兵作战”,难以有效集中和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扶持政策,政策资源、资金不能发挥聚集效应,不利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注重发挥独特优势。要重视和发挥供销社在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供销社长期以来立足农业、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发达,经营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骨干力量。要把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农业供给侧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起“政府主导、供销社承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合相关涉农资源,支持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并在项目立项、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将成片托管土地优先纳入土地整理项目,像支持异地扶贫搬迁那样,支持供销社利用财政或项目资金在粮食集中种植产区建设粮食烘干基地,既解决晒场紧缺、公路打场不安全、影响新农村建设等问题,保障农民粮食收储安全。对供销社兴建的育秧工厂,农业部门要积极支持,纳入国家及省以奖代补资金范围,享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支持。
      (三)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供销社流转用于“四新”试验示范的土地,纳入农业补贴范围,对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按政策给予奖励性资金补贴;对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建议将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纳入农村信用消费业务信贷范围,按基准利率付息,并制定出台“按揭买农机”和允许用土地、机械抵押贷款等多种融资办法。对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培训计划。 




0评论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相关评论

取消
技术支持: 时代之光
  • 首页
  • 电话
  • QQ
  • 信息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