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思考

来源: 杨河意 2018-10-15

随州是全省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市州之一。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41.8万人,占总人口的16.2%。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25.9万人,占老年人口61.8%,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把握被列入首批国家级和省级“医养结合”试点机遇,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推进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参与、养老服务项目品质化提升、养老福利适度普惠化发展,逐步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


一、搭建“三大平台”,夯实“医养结合”基础


采取多种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着力提供多样化服务,满足多层次需求。

(一)搭建社会化中高端机构养老平台。贯彻落实《随州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积极与卫计部门合作,逐步在已建成的城市公办及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改革,通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护理站)、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签订医养合作协议等四种形式,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重点支持创建10家示范型医养结合机构,计划新增投资79630万元,新增康复医院 7所,新增养老床位2610张,全面提升社会化中高端养老服务水平。

(二)搭建村(社区)养老平台。一是加强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农村“两室联建”(农村卫生室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联合建设)。有效整合养老和医疗资源,满足农村老年人简单生活照料和就近就医两方面需求,最大限度发挥农村公共服务资源的作用,努力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今年,在已建“两室联建” 200多个点的基础上,再新建100个“两室联建”点,重点强化“两室”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运营。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指导各地村民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建设农村幸福院,为本村老年人就近提供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解决农村老年人因子女常年不在身边,生活困难、内心寂寞等问题。今年重点建设2至3个农村幸福院示范点。探索推进农村福利院改革。农村福利院是政府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理应为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提供养老服务,但由于专业护理人才不足,管理水平不够,目前我市农村福利院大多没有能力且不愿意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鉴于此,我们应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福利院“公建民营”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福利院建设运营,在保障政策兜底对象养老的基础上,盘活农村养老资源,满足特殊群体养老需求。二是拓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展。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四室一厨”(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学习室、健身康复室和厨房)功能,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大力支持养老机构托管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社区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社区嵌入式小型养老院建设,改造并增配医疗康复服务设施,完善社区老人日间照料、全托养护、短期托管功能。2017年,支持曾都区建成楚风社区养老院、舜井道社区养老院等2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院示范点,支持随县建成1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院示范点。

(三)搭建居家智慧养老平台。居家养老服务是满足90%以上老年人服务需求的一种养老模式,也是整个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和关键。要大力推进“互联网+养老”,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居家养老服务。一是建好信息平台。建设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将老年人的基本资料、健康情况、家庭信息、个人兴趣等相关资料录入信息系统,并以该系统为载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形式,实现养老需求和服务供给的有效对接。二是选好运营模式。老年人会使用、企业愿意参与是信息系统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根据老年人理性和节俭的消费特征,探索开展积分制养老模式,凡系统登记的老年人在指定的联盟单位消费可以积攒积分,积分可以在与12349信息平台合作的超市、医院、餐馆等服务网点抵现金使用。三是盘活社会资源。大力宣传并营造养老、敬老、孝老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行各业加入信息平台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大力整合家政服务、旅游、医疗、商场、物业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资源,以信息平台为纽带、以积分制为核心,建立异业联盟,在扩大服务中产生规模效益。


二、建立“三个制度”,强化“医养结合”保障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为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提供保障。

(一)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一是突出服务重点。以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保障散居“三无”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低保老人、高龄老人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二是规范承接主体。策划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承接主体履行服务协议,保障服务质量和效果。三是优化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让老年人真正享受到政府温暖。

(二)建立养老服务保险制度。一是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结合随州实际,对我市60岁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按照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4%,在60岁以上老年人中筹集参保基金,其中个人承担37.5%,医保基金划拨25%,财政补助37.5%。对60岁以上的低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1-2级)以及特困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由财政全额补助,减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长期照护经济负担。二是探索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制度。为老年人意外人身伤害(走路摔倒、磕碰、高空坠物等意外伤害)提供保障,不断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

(三)建立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一是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政府要协调引导随州职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二是充实养老服务队伍。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逐步建立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人才引入制度,弥补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在人才缺失方面的不足。三是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并探索出台养老专技人才补贴政策。


三、加大“三个力度”,推动“医养结合”发展


以公建民营改革为抓手,以政策扶持为支撑,以养老产业化为龙头,做实“医养结合”试点,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

(一)加大“公建民营”力度。一是巩固公建民营改革成果。指导首批“公建民营”改革试点——随州老年康复护理医院,严格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7〕)51号)文件精神,加大硬件投入,增加失智区、评估室等设施,加强护理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二是推动公办民营改革试点。在总结第一批改革试点改革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44号)要求,大胆创新,因地制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以医养结合为方向运营公办养老机构,推进随县城市福利院、随县社会福利院、曾都区城市社会福利院全省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建设。三是不断提升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科学化管理水平。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促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步入规范化轨道。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优化养老机构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深化改革,放开市场,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申办一站式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环境。二是落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及时将各项补贴按规定兑现到位。指导各地将福彩公益金的5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对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业给予重点支持。三是落实养老机构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落实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或减征政策。落实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

(三)加大产业发展力度。一是抓好规划引领。以立足随州、辐射周边、对接武汉、面向全国为目标,高标准制定随州市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规划,并不断配套促进规划落地的相关政策,使随州这座文化底蕴厚重、旅游资源丰富的城市,真正成为全国知名的养老基地。二是大力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武西高铁快速通道、城南新区特色小镇、大洪山天然氧吧等优势,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或直接投资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发展养老产业。三是推动产业升级。根据老年人养老需求,支持兴办老年人用品生产企业,引导发展适合老年人需要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业,促使养老产业链条不断延伸,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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