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

作者: 湖北慈善公益网 【 转载 】 2019-09-24

  为进一步发挥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协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重要意义


  (一)政协反映社情民意是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畅通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渠道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对于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活跃人民政协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基本原则


  (一)体现政治性。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二)确保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诉求,提出科学合理、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

  (三)把握规律性。政策类信息注意针对性,问题类信息注意客观性,苗头类信息注意前瞻性,民意类信息注意代表性,预测类信息注意科学性,建议类信息注意可操作性。

  (四)突出独特性。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的情况,不易反映的建议和批评;重视反映统一战线内部各界人士的看法,包括各种不同意见;重视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包括提出的人数不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

  (五)讲求时效性。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一事一报;重要信息要快编快报,必要时跟踪报;对一些重大敏感问题,应知情即报,第一时间让党委政府了解到最新的信息。


  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及各族各界群众对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委政府重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对关系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所在区域发生的重大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和重要社会动态的反映,对突发事件的情况分析和处置对策,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五)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情况,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情况的反映。

  (七)其他重要情况的反映、意见和建议。


  四、收集社情民意信息的主要渠道


  (一)充分利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专题议政会、协商座谈会等会议收集和反映重要信息。

  (二)在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时,对委员在调研视察中形成的某些单项情况建议、时效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或者不宜归入调研报告、难以在调研报告中充分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可根据需要及时整理为社情民意信息。

  (三)从委员提交的提案中梳理、分类、归纳、整理社情民意信息。

  (四)通过召开社情民意座谈会,或采取约稿、约谈、走访等形式,主动挖掘社情民意。


  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工作体系


  (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市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由分管副秘书长组织实施,市政协研究室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综合协调和各项服务工作。

  (二)政协委员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主体,要承担社会责任,密切联系群众,反映愿望诉求,切实发挥在本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县(市)区政协的重要职责,要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通过调研、视察、座谈、走访,密切联系委员和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提出有价值、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

  (四)社情民意信息工作队伍由市政协委员、专职信息员、信息联络员和特邀信息员组成。专职信息员由市政协研究室指定工作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由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县(市)区政协的指定工作人员兼任;特邀信息员在议政能力强、参政热情高、善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现任和往届政协委员中重点选聘。


   六、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工作程序


  (一)征集。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特邀信息员和各县(市)区政协可将社情民意信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机要交换或专送等方式报送市政协研究室。

  (二)登记整理。市政协研究室对收到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登记、整理、筛选、分析,对其中有价值的信息进行进一步加工整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签批报送。社情民意信息须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由秘书长签发。涉及重大问题的,须请示市政协主席审定。根据信息所反映内容,以《社情民意信息》简报形式,报送全国政协、省政协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信息直接呈报有关市领导。

  (四)跟踪反馈。对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市政协研究室要跟踪采用情况,对有领导批示的或转办到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要跟踪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信息报送者反馈办理情况。

  (五)存档。社情民意信息征集、报送后,由市政协研究室按档案管理要求移交机关档案室,做好存档备查工作。信息稿件无论是否采用,均加以编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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