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改革,创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于2013年3月22 日挂牌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由原来的多部门监管到现在的集中统一监管。这一重大决策的实施,对解决多年来行政执法主体不清、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对于执法手段落后、行政资源短缺的县级食药监督部门来讲,又遇到了更多的挑战。
一、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现状
我县于2012年在各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由镇政府人员兼职,协调食品药品管理,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整合后,开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全县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2016年8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正式成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单位人员定岗定编,主要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隶属于地方镇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业务指导。
现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对象4099个,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4家,小作坊142家,食品流通(超市)2174家,食品餐饮806家(包括学校食堂58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284家,医疗机构549家(医院29家、诊所520家),药店130家。最难的是还有很多业主没有办证,需要监管人员逐一核实并督促办理许可证。
全县现有监管人员65人,其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0人,各镇监管所25人。按着通政办发(2016)38号文件的要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10个,每个监管所人员编制不少于5人,编办核定编制69人,现在实际到位25人。
二、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存在问题
1、监管执法人员专职却不专业 。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人员由镇政府调剂划转专编专用,实际上各所事业编制到位人员2--3人,人员大部分没有到位,到位人员也都是身兼数职,缺少专业专职人员。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前,食品药品采用的是分段监管方式:生产环节由质检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负责,消费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卫生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改革后特别是职能整合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量大幅增加,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还要受理行政许可、建立监管对象档案、开展食品药品快速检验检测、承担宣传培训任务、开展执法办案等工作,涉及大量复杂的技术规则及法律知识,需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才。现有监管执法人员普遍存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高,无专业技术资质,一些专业性快速检测设备成摆设,得不到充分利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根本无法正常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导致基层食品药品所检验检测业务开展缓慢,工作滞后。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受当地镇政府的管理,而镇政府往往会交办一些其他工作,使得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疲于应对,难以专心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2、监管力量薄弱。食品监管对象上至城镇下至村屯,面宽量大、点多线长,监管任务极其繁重。开鲁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大部分人口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也在农村,监管对象数量众多,规模较小,分布散乱,村屯里的小食品店、小作坊,不挂牌、不办证、隐蔽性又强,业主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差,整改难度大导致执法困难。其中以流动性大的农村自办宴席、集市上的小摊贩为代表,它们都是露天作业且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虽然都设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协助监管工作,但大多都是由村干部兼职,无法保证工资,工作积极性不高,加之乡里乡亲不想得罪人,信息反馈也不及时,增加了基层监管所的工作难度。基层监管所监管的面积大,业主又比较复杂,监管执法人员严重缺乏,现在每名执法人员监管63个有经营许可证的业主。
3、基础设备不到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成立时间短,家底薄,办案设备、执法装备、执法用车等尚未解决。全县可供使用的执法车辆仅5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均无执法车辆,租车执法成本高,经费又不到位,只能个人垫付资金,维持日常监管工作,执法车辆急需解决。加强监管同经费紧张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日常督查不得不计较工作成本,影响了监管执法的力度和效果。
4、业主与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差。部分食品药品经营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不重视索票索证,哪个供货便宜就进哪个货,不查验供货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相关的检测报告,只重价格不重质量,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守法经营观念,更有甚者为了高额利润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基层群众受文化水平、信息渠道等限制,没有对假劣食品药品的辨别能力,不能及时发现而使用了过期假劣食品药品。加之“眼不见为净”和“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等落后的餐饮文化思想根深蒂固,形成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局面,使得农村地区存在较高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的几点建议
1、完善机构设置,加强监管执法人员自身建设
一是执法队伍有编缺人,应合理进行补充。通过公开考录或政府招聘等多种方式,增加专业人员,充实执法人员队伍,确保有固定人员开展业务工作,事有人管、事有人做,避免因人手少而造成监管缺位现象。二是注重教育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制定培训规划,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培训内容涵盖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等知识,要将培训常态化、长期化,力争培养成全面、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三是执法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确保执法人员有足够能力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起保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的重任。
2、加强安全监管,发挥基层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
建立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监管盲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由政府负责解决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工资。加强对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食品药品协管员、安全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监督协管水平,确保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真正发挥作用。
3、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证执法检测经费支出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资金投入要增加,在这方面多花钱是值得的,具有经济、政治和社会多重效益。县政府应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改变“以收定支”的经费保障制度,并随财力增长要逐年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以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日常监督、快速检测工作需要。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针对不同的宣传对像,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组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业主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促进食品药品行业规范运行。与学校联合开设课堂,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食品药品安全标语进村屯,在村屯显要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利用村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群众基础,可以随时随地对群众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宣传双管齐下,增强业主们守法经营的意识,提升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已经是新时期刻不容缓的问题,也是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迫切需要。建议县政府应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人力、财力投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不负人民众望,确保开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万无一失,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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