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砂石资源开发管理的反映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1-11

我县原有砂石场36个,淘汰已关闭12个,2019年到期关闭2个,保留非煤矿山采矿权22个,其中已过期和即将到期的采矿权18个,正常运转的砂石场5个。随着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和私人建房等的需求加大,砂石料的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建设的需要,导致砂石厂市场秩序混乱,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监管力量不足。砂石场点多面广,分布在全县各乡镇一线执法力量有限,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时,监管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工作十分被动。

二是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一系列非煤矿山违法违规整治及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和矿山生态综合环境评估虽然收到一定成效,但矿山超范围开采、滥采乱挖、恶意竞争等行为时有发生,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造成安全事故。

三是联审联批、联合监管机制落实困难。相关部门在砂石场的管理中职责重叠,矿产、林地、基本农田等规划布局不一致,各部门之间不能协同一致形成合力。

为有效加强砂石企业的监管,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积极做好砂石资源普查工作。在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与生态红线划定规划批复后,准确掌握全县砂石资源储量,开采区域、开采量、运输路线、市场需求量等详实资料,为砂石审批、管理、监督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

(二)抓实非煤矿山联合监管工作。明确相关执法部门管理职责,积极解决矿山、林地、基本农田等规划布局不一致的历史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范围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同时,在政策方面向乡镇倾斜,增强乡镇属地管理的责任感。

(三)细化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审联批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合理制定工作细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引导砂石场企业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做深做长砂石企业精深加工产业链,推进砂石资源产业转型,最大限度地提高砂石产品附加值,实现砂石资源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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