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旅游业市场管理,擦亮海南旅游品牌

来源: 海南政协 2018-11-06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近年来随着《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的修订和海南旅游业供给侧改革的推进,海南旅游业的质量显著提高,宰客的新闻显著减少,海南旅游业的形象日渐改善。但近段时间,哈尔滨雪乡、云南丽江等地出现的负面报道值得警惕,总的来说,海南的旅游业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我们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海南旅游市场的管理,擦亮海南旅游品牌,使旅游产业真正成为推动海南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建议如下:

一、统一全省旅游车车牌标志代码,提高监管效率

全省正规旅行社的旅游车统一备案,统一车牌标志代码,使消费者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什么车是正规、可以信赖的,也便于监管者监管,从而大大提高监管效率:全省旅游车车牌在地市一级代码之后统一加上T或L号码,如琼A.TXXXX,或琼B(C,D…)TXXXX等。

二、建立全省旅游市场统一巡查机制和投诉机制

建立全省统一管理的全省旅游市场巡查机制,由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统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经常性巡视、暗访。建立电话、书面、手机平台或通过网站直接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的机制,保证投诉渠道畅通、处理问题及时。取消各市的旅游投诉电话,取消相关各部门的旅游投诉电话,建立全省统一及唯一的旅游及投诉热线。要求各旅行社在行程资料及旅游车辆的显著位置清楚标注投诉电话号码,各旅行社在接触到消费者的第一时间应该准确告知消费者投诉的权利。凡是没有清楚标注、准确告知的旅行社,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各地市应建立消费者咨询中心或游客中心,为消费者提供官方、权威的旅游资讯和服务。

三、严禁旅行社强制消费行为和零团费

旅行社在接触到消费者的第一时间必须告知消费者海南严禁旅行社强制消费行为和零团费,并告诉消费者投诉电话及渠道。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项目,必须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取得签字同意。旅行社不得因旅游者不同意参加而拒绝签订合同或提高费用。旅游者在活动中有拒绝权和反悔权,对于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旅行社要合理安排其行程。旅行社不能低价接待旅游者,诱骗旅游者订包价合同、参加购物活动或付费项目。强制消费和零团费一经发现和核实,旅行社立即停业整顿。

四、推出“优质旅游服务”认证商户计划

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推动“优质旅游服务”认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宁缺毋滥,将真正优质的零售、餐饮、住宿企业选拔出来并颁发“优质海南”认证。要求获得认证的商家将认证标志贴在显著位置,帮助消费者轻易识别出值得信赖的零售商户、餐馆及经济实惠的旅客住宿服务。获得认证的商号必须通过每年度的严谨评审,并接受每年的年中巡查暗访,以确保产品和服务达到明码实价、资料清晰、优质服务的标准。获得认证的商家可以通过政府旅游及投诉热线和海南旅游发展委员会的阳光旅游网上查询名单。

五、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提高用户体验

积极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整合旅游产业链,使消费者在旅游前、中、后轻松获取资讯、规划出行、预订票务、安排食宿、消费支出等,极大改善旅游体验。加强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在景区内增设无线网络、加强重点城市无线网络建设。政府层面和互联网企业如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蚂蜂窝自由行等建立深度合作,提高资讯供给能力和辐射能力,提高消费者在海南生活的便利性和宜居性。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发展的需求,在阳光海南网的基础上建设“阳光海南”APP,将之打造为有关海南各地旅游的吃、住、游、购、娱等各种信息的集成者和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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