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我省乡村旅游扶贫的建议

来源: 海南政协 2018-11-06



 (二)精准识别,结合实际制定乡村旅游扶贫实施办法

 针对不同贫困地区的乡村旅游扶贫开发条件、不同贫困人口的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和方法对乡村旅游扶贫目标对象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以提高乡村旅游扶贫的精准化程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强调贫困人口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受益,才能通过制度建设推进乡村旅游取得实质性的扶贫成效。同时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理顺乡村旅游扶贫与周边区域旅游产业竞争、合作、互补的关系,突出扶贫地区特色和帮扶成效针对性、可持续性、可操作性,科学统筹制定乡村旅游扶贫实施办法。



(六)规范管理,提升乡村旅游产品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扶贫管理体系。把乡村旅游扶贫纳入农村扶贫开发法律法规管理体系,实现乡村旅游扶贫“粗放式管理”向“依法扶贫”规范管理转变升级。二建立和完善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管理使用、检查验收、激励处罚、后续管理、纠纷处置制度,明确乡村旅游扶贫资金支持的对象和范围,三是走专业合作化道路。以村为单位成立乡村旅游扶贫专业合作社,发挥其在市场开拓、质量管理、教育培训、价格管理、投诉处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合作社+示范户”的模式,实行“四统一”规范运行管理。即统一标识标牌,增加游客的认同感;统一星级评定,提升竞争意识;统一收费标准,避免恶意抬价和杀价;统一客源分配,避免拉客抢客纠纷。四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整合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扶贫、文化等培训资源,鼓励旅游企业或有资质的相关机构对贫困农户进行经营管理、食宿服务、接待礼仪、传统技艺、导游解说、文艺表演、旅游商品设计、市场营销等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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