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小流域环境治理的建议

来源: 海南政协 2018-11-06

2016年,我省18个市县(三沙市除外)的72个代表性村庄(每市县4个)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达标率为74.5%。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差,总体达标率仅35.8%,主要是受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影响。

随着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休闲农业的发展,海南农村小流域水环境的保护显得越发重要,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于农村小流域的综合治理不仅要考虑到农业的灌溉和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同时更多的是需要将整个农村小流域建设成为生态型、环保型、可循环型的小流域治理措施。

目前,农村水污染主要表现在:1、产业污染问题,如养殖业、加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2、农业生产活动中大量使用的农药、化肥等;3、农村居民、休闲农业旅游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对水体的污染;4、水土流失造成的水污染;5、水流域中有污泥沉淀,对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等。

我省农村小流域尚存在生产生活方式落后、人才紧缺以及规划设计滞后等问题,导致小流域治理成效不显著。


一、群众参与积极性低,整治效果难长效


随意倾倒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非法占用河道(种植、养殖等)、搭建违章建筑物等问题仍较为突出。群众对治理行动参与积极性不大,保护环境的意识薄弱。


二、生活污染、水土流失、旅游开发、非法捕鱼等行为,造成水功能的变化,加大对周边环境的生态压力,降低了水域环境自我修复能力。


三、落后和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方式导致水土流失


我省的耕作方式习惯采取火烧的方式焚烧杂草、杆径等,一旦植被焚烧尽,雨水冲刷,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再加上流域内土地自然的结构特征是以山地、丘陵为主,且坡度较大,机械化程度不高,栽培技术和管理方式较为粗放,自然灾害频发,也加大了水土流失的机率。


四、专业人才缺乏,治理成效不高


目前我省小流域的设计工作缺乏对流域诸多指标的综合考虑,小流域综合治理方向不明确,导致治理成效较低。而针对农村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工作更是薄弱。小流域建成后,管护责任未明确,水土保持设施的消耗、破坏严重,缩短了水土保持工程的效益年限。


五、规划设计单一使水土保持治理成效不显著


小流域的特点是相对面积较小,尤其是农村小流域范围更是不大,因为每个小流域其土壤、气候、水文特征等级适合种植的作物或植被各有不同。而单一的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合理性,影响了综合效益的发挥。

就如何做好农村小流域治理提出建议: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坚持统一规划。提高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坚持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业技术措施有机结合,治理与开发结合,拦蓄灌排节综合治理的新理念。

二是重视管理,完善责任制。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切实加强沿溪沿河森林植被保护和培育,大力推进生态自然修复、退耕还林、营造水土保持林等一系列治理措施,提高流域防御灾害的抗逆能力。

三是因地制宜,开发复合生态经济系统。依据当地的社会、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积极采用传统农业种养植方式与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相结合生态种养植模式及配套技术,进一步挖掘农林牧之间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能力。

四是倡导“保持河流的天然属性”。尽量保留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的河滩地以及两岸植被,避免随意裁弯取直、缩小河道断面,严禁河道渠化,减少河岸硬化,采用生态型护坡;根据洪水和溪道特点,因地制宜的采取拦挡、疏浚、排导与加固。

五是把握小流域治理景观化发展趋势。依据自然优势条件,加大服务业开发,积极发展观光生态农业。注重人居环境整治,包括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固体垃圾的收集与处理等。

六是采用“沼气池、猪舍、厕所”三结合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开展“三沼(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实现对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流域生态环境改善。

七是加强宣传教育。宣传小流域治理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责任意识。鼓励群众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参与建设,齐心协力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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