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相关政策、遏制农村耕地抛荒”的建议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好耕地。
需指出的是,一直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也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保护耕地,还分别与全省18个市、县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明确了海南省耕地保护目标。应该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使得非法占用耕地现象得到遏制。然而调查中发现,在非法占用耕地现象得到遏制的同时,耕地抛荒现象却日趋严重。据2016年4月12日海南日报报道,仅一个五指山市,其抛荒耕地就达8831.85亩,已达其总耕地面积的13.85%。
应该说,海南省耕地抛荒现象已经比较严重,抛荒地不仅有旱地和园地,甚至有些基本农田也被荒芜,而导致这些耕地被抛荒的主要原因也是比较复杂的。
一、耕地抛荒的主要原因
调查发现,海南省耕地抛荒的主要原因可概括为如下几点:
1.农业生产效益低,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农民们普遍认为,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的效益高。正是这一原因,导致部分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向能获得较高收入的第二、第三产业,而其承包的耕地无人耕作,直接导致耕地荒芜。
2. 承包政策的局限性。2000年,《海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若干规定》要求原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发包方应当依法与承包方续订承包合同,合同期为30年。也就是说,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这在当时的确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人口,劳动力等因素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些农户家里农村人口严重减少,但原来承包的耕地较多,现在已无力耕种全部耕地,且受小农观念的影响和对政策变化的顾虑,即使其已无力耕种,也不愿进行流转,造成部分耕地抛荒。
3. 部分地区受自然地理条件影响,耕地位置偏远、分布零星、土壤瘠薄、保肥保水能力差,加上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或遭工程项目的填埋破坏,而种子、肥料、农药等成本较高,土地产出效益较低,使得农民不愿意耕种,从而造成耕地撂荒。
4. 政府虽对非法占用耕地管理严格,然而对耕地抛荒却没有太强的约束制度,奖罚不分明。部分地区在执行耕地补贴政策时表现不力,对耕地抛荒不仅没有处罚,甚至可同样领取补贴,从而出现农民不种地照样拿补贴的情况,由此造成部分农民不种地,直接造成耕地荒芜。
二、几点建议
为了更好地保护好海南省有限的耕地,遏制住大面积的耕地抛荒现象,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制定相关政策,遏制耕地抛荒
建议对全省抛荒地情况开展调查,了解抛荒地现状及抛荒原因,并根据海南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来遏制土地抛荒现象。政策必须奖罚分明,可通过罚款、终止补贴、收回耕地等手段对耕地抛荒现象进行整治;此外,还要完善耕地补贴制度,以此激发农民种地的积极性。
需指出的是,制定政策时,要注意政策的可操作性并避免留下法律空白。如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这个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比较困难的,且这个规定对一些断续抛荒的耕地就无法约束。
2.适当修改承包合同。对那些随着时间的推移,家里农村人口严重减少,但其原来承包的耕地较多,现在已无力耕种全部耕地的农户,应适当修改承包合同,由村组按法定程序收回其撂荒地,并采取多种方式重新发包。
3. 加大对农户的技术指导。指导农户在那些受自然地理条件影响较大、耕地偏远、分布零星、土壤瘠薄、保肥保水能力差的抛荒地种植槟榔、果树等劳动量不大的经济作物,以此减少耕地抛荒。
4.推广使用现代农业技术。大力提倡免耕法等新型的耕作制度和使用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如小型耕种、收割机械等),尽量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使之扩大种植面,同时推广科学耕作制度,提高耕地产出效益。
5. 制定撂荒耕地强制流转制度,促进抛荒耕地快速流转。政府应对连续抛荒2年以上的抛荒耕地强制进行流转。
6.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省有关部门要对抛荒地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对耕地抛荒情况严重的乡镇、村组进行追责。如:抛荒地超过总耕地5%的村、镇领导要被约谈,超过10%的要处分,以此强化监督管理。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