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建议
高技能人才是指拥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与较强的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于一身的新型人才,是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发展条件下人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从事技术性职业(工种),具有本职业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相应职业技能水平,并持有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相关人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因此,深入分析当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状况和存在问题,准确把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我区参与创建“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都具有积极意义。
一、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育的现状
近年来我区围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转型、育才”系列培训计划,结合我区产业特点,不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力度,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政策激励、经费保障、职业培训各项机制,高技能人才规模不断扩大,素质稳步提高,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高技能人才建设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比,我区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增长相对缓慢。据区统计部门统计数据,截止2016年底,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292455人,其中技能劳动者(技术工人)166068人,在166068名技术工人中,持有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17746人,占10.7%。低于全市25.2%的水平,远低于上海(29%)、苏州(31.5%)等城市,与我区所处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和制造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不相匹配。
(二)与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相比,现有高技能人才结构不尽合理。据统计年鉴显示,我区高技能人才在制造业中占比仅为7.15%,其中在机械制造、机电设备维修、电气自动化等制造业的高技能求人倍率较高,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状况比较突出,尤其是在一些新兴行业和高新技术领域,高技能领军人才缺乏,断层现象严重。
(三)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加快,我区高技能人才存在较大缺口。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至2020年我省高技能人才数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8.5%,再根据我区未来五年GDP发展速度和预期目标要求,预计“十三五”末我区高技能人才总量将要求达到38269人,五年累计需新增高技能人才数约2万人,年均增加4000人,差距还比较大。因此,需要我区进一步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育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在引进和培育高技能人才中发挥主体作用,提高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的意识,营造重才爱才的良好氛围。
二、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育的思考
(一)重视发挥企业行业主体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好企业行业的主体作用,应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从本行业、本企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出发,提出高技能人才合理的配置标准,做好需求预测,制定培养规划。二是建立完善职工培训制度,落实培训经费,根据岗位要求,加强职工上岗培训和技能提高培训,要积极推进名师带徒制度和技师研修制度,促使更多的青年高技能人才加快成长;要进一步建立技能带头人聘任制度,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的作用;要制定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凭贡献获得报酬的激励机制,使职工的技能水平得到承认,待遇得到落实,工作价值得到体现,进而激发广大职工重视技能、提高技能、技能成才、岗位奉献的积极性。三是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同业交流和观摩演示等活动,组织高技能人才参与技术攻关项目和技术革新,从而推动高技能人才不断成长和提高。
(二)重视发挥技工院校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各类职业院校,特别是高级技工学校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要通过院校的系统培养,并与市场需求和企业实践相结合,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成批量的输送后备技能人才;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在职职工质量的持续提高提供条件。发挥好技工院校培训基地作用,应重点抓好以下两点:一是主动加强校企合作,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成立由政府、企业、院校、专家共同参与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制定规划,搭建平台。鼓励名校名企联合办学培训,探索“教学工厂”、“企业校区”办学模式,建立学校与企业间人才交流、技术合作等共建共享,互利互惠的双赢机制。二是统筹兼顾自学教育和在职培训。技工院校在面向新生劳动力开展后备高技能人才学制教育的同时,逐步将培训重点向企业在职职工的高技能培训倾斜,根据企业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企业职工进行集中的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成为职工技能提升的“加油站”。
(三)进一步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通过制定和完善政策,不断优化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环境;通过宣传引导社会各方面进一步提高对技能人才的重视和支持程度。发挥好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应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包括鼓励校企合作的政策、高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奖励政策、流动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资金投入,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和环境。二是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载体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新兴战略性产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活动。在高技能人才密集的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设立技师工作站,为高技能人才带徒传艺、技能公共、技艺传承等搭建平台。通过财政投入和多种筹资方式,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开展高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等服务。搭建面向全社会提供高技能实训和鉴定服务的公共平台。三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的限制,建立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企业生产实际、院校教育培训以及劳动力市场的不同需求,探索与之相适应的多元化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要进一步加强对鉴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保证高技能人才的评价质量。四是进一步发挥政府奖励导向作用,完善“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技能拔尖人才”等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政府津贴并落实政策。要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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