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闲置农房土地 助力乡村振兴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呼应广大基层民声的一大壮举,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去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各地的乡村振兴工作在摸索中前行。2018年2月4日,中央一号文件确立起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根据一号文件,决策层将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和所有的战略布局一样,2018年一号文件确定了明确的时间点: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提出“乡村振兴”这一国家战略?因为我们的乡村客观存在贫困村、空巢村、老人村、留守儿童村等现象,已经成为当下中国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不争的事实。中国社会曾是一个乡土社会,乡村振兴的最终目的与本质是回归乡土中国,同时在现代化条件下超越乡土中国。乡村振兴核心是要解决三农问题、“共富”问题和执政党的使命和初心的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涉及面广、内容很多,是个庞大而系统、复杂而艰巨的战略工程,既涉及历史的、现实的、将来的问题,也涉及到机制体制问题,更涉及到改革发展稳定相关问题。乡村振兴涉及的要素很多,人、资金、自然资源等。在城镇化的过程中, 中国农村面临着传统农业逐渐衰弱、农村空心化、传统生活逐渐没落等问题。作为三农问题的焦点,“空心村”的问题更是由来已久,大量的农村房屋和土地闲置,是乡村振兴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闲置资产如何盘活、如何处理好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问题等等。
针对农村闲置房屋和土地的有效利用,提出如下建议:
一、针对农村闲置房屋的情况
(一)从静态角度推进资产激活。
一是有效推进农村房屋抵押。建议在原有实施“三权抵押”的基础上,加大农村房屋抵押力度,使大量的农村闲置房屋实物资产得到有效利用。二是因地制宜打造民宿,理性引导房屋出租。对于交通便利、场镇周边、学校附近的综合条件较好的房屋,引导老百姓出租;对于生态环境较好的区域,建议因地制宜打造民宿,为乡村旅游创造条件。三是合理建设公益性场地。对于面积大、质量好、房屋使用率低的闲置房屋,可由地方政府或村委会牵头集中起来,建立休闲、娱乐、健身、农家书屋等公益性项目。四是引导农户将闲置房屋入股。由村委会搭建平台组建公司,发展农场生态游、农家乐等,引导农户将农村房屋作实体资产注入,进行入股分红,不断激活静态资产。
(二)从动态角度推进资产流转。
一是推进农村房屋市场流通。将农村房屋流通的主体按照市场规则扩大到公民之间进行依法流通,形成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一种良性循环和互动。二是鼓励农村房屋置换。通过房屋置换,将地理位置差、条件不好、品质不高的房屋置换出去,综合利用房屋。
二、针对土地闲置的情况
(一)加快土地流转。基层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让农村土地流转起来,如采取出租、承包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本地信息、引进流转对象、办理流转手续、协调土地关系,改变现行土地承包制,将闲置的、零碎的、分散的地块集中起来,搞规模性土地经营,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改变低效率的生产格局,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以达到共同富裕。
(二)加大土地复垦。鼓励农户将闲置的、半闲置的或较少使用的农房退出宅基地,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货币有效补偿,复垦后的土地再以地票等形式进行土地交易。
(三)制定农村闲置土地管理办法。
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摸清详细情况,针对不同情况,从法治的视角,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适合本地区“农村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并从总体规划、适用范围、政策限界、工作流程等方面,制定明确的行动标准。
相信有党的正确领导,有好的政策引导,有全体人民的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我们的乡村产业将更加兴旺、生态更加宜居、乡风更加文明、治理更加有效、生活更加富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乡村故园,将变成“产业兴、乡村美、百姓富”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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