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农村耕地大量撂荒的建议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0-10

近年来,随着我区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民耕田意愿越来越弱,对耕地的依赖程度日益降低,农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土地撂荒。 

据调查,我区耕地撂荒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耕地总体撂荒比例高。我区现有耕地承包户18.39万户,总承包面积85.54万亩,户均4.65亩,人均1.46亩。2017年我区耕地撂荒率约为10%,大量土地常年荒置,杂草丛生。二是不同区域撂荒差异大。特色主导产业的村耕地撂荒少,如以长寿柚种植为主邻封镇邻封村、以柑橘种植为主的龙河镇河堰村,基本没撂荒地;而以粮油种植为主、交通条件较差的农村土地撂荒严重,撂荒率一般在10%以上,多的达20%左右。三是土地大量撂荒危害深。土地大量撂荒将影响农民务农收入,降低土地利用率、产出率,降低土地地力,造成粮食减产,影响粮食安全。 

 为此,建议如下: 

 一、加大土地流转引导力度。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依法依规探索土地信托、托管、股田制等新的流转模式。鼓励采取委托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引导集中连片流转,将流转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实现规模化经营发展。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贫困地区的水利、交通、金融服务终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大力提倡新型耕作制度和先进小型农业机械的使用,减轻劳动强度,弥补农村劳动力不足,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合理使用。大力实施土地整治,改善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民的耕种积极性,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供硬件保障。

三、建立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多方面多层次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让农民树立与现代农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经常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帮助农民转变传统种田观念,走科学种田路子,促进农民增收。

四、严格执行集体回收撂荒土地政策。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凡耕地撂荒2年以上的,由村组集体责令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强令重新发包。同时出台相关政策,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对村组执行回收撂荒土地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并明确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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