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特种养殖鲜活农产品列入公路运输“绿色通道”的建议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0-10

我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最早于1995年实施,从2010年12月1日起,绿色通道扩大到全国所有的收费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的落实,极大地促进了全国鲜活农产品的流通,丰富了城乡菜篮子市场,有力的保障了城市农产品的供给,同时也增加了农民收入,进一步提振了农民种养殖的信心。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很多特种养殖农产品(如:豪猪、野猪、七彩山鸡)逐渐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从高档酒店走上普通人的餐桌,已渐渐发展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菜篮子”一部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也将“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扶贫”放在实施产业脱贫工程的首位,体现了特色种养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成为我省广大贫困户脱贫的主要发展方向和措施。当前我省实施的扶贫攻坚战役中,有一半左右的贫困村通过发展特种、特色养殖业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特种养殖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期。以豪猪为例,据不完全统计,我省豪猪养殖已成规模,存栏量超过2万头,养殖地大部分集中在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主要售往广东、上海、浙江、海南等发达地区,运输方式以公路运输为主,运输豪猪到主要消费目的地一般距离在500—1000公里以上,据测算其运输成本占养殖总成本12%到16%左右,而高速收费占到运输成本的20%到25%之间。我省以合肥为中心,一般小型一类车可装载商品豪猪50头左右,运费在1100元左右,高速收费约120元,占到运输成本的11%左右。运输成本过高压缩了特种养殖业的利润空间,限制了特种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有政协委员建议:


为支持特种养殖业的发展,促进广大农民增收,根据本省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政策。目前我省享受“绿通”政策的还是2009年发布《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农产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应根据我省实际出台“绿通”细则,将豪猪等特种养殖农产品纳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通过对政策的调整让部分运输量大的特种养殖农产品也能享受到“绿通”优惠政策,有效降低特种养殖的运输成本,支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更好的助力脱贫攻坚。




0评论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相关评论

取消
技术支持: 时代之光
  • 首页
  • 电话
  • QQ
  • 信息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