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微信成违法广告的重灾区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0-10

近年来,微信作为普及率最高的一款通讯软件,因其准入门槛较低、运营成本不高、客户基数庞大、不受区域限制、快速传播等优势,已成为各类商家所青睐的广告传播媒介。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家进驻微信平台,微信广告涉黄涉黑、广告内容不实、纠纷难以调节等问题逐渐显现,并呈愈演愈烈之势。

为促进微信广告健康发展,有政协委员建议:

一、健全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建议完善《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把微信广告纳入调整范围,明确微信广告的相关概念和标准,规范微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行为,界定微信广告失信范围和违法标准,明确其制作、发布手续及违法行为的管辖权限。

二、强制自我标记,有效界定广告。可强制要求发布者在发布微信广告时,实行实名制和身份认证,须用文字或声音的形式注明“广告”字样和发送者的单位(姓名)、联系号码等信息。通过这样的自我标记,有效区别普通微信和微信广告,从而提升对微信广告监管的可操作性。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打违法行为。一要加大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力度,配备专用网监设备,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纪律严,能打硬仗的网监专业队伍;二要实行紧密监测,对涉嫌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线索及时查看,坚决叫停,依法查处;三要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增强群众监督。

四、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违法广告的鉴别能力,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与网信和通信部门、微信服务端协作,形成微信广告整治强大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微信广告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本地微信广告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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