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普惠性托育机构健康发展的建议

来源: 湖北乡村振兴网 2019-05-16

       建立“有质量、重公益”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是推动本市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关键,也是打造“有温度”城市的重要内容。目前,本市托育事业发展存在以下问题。

  一、托育服务总供给存在较大缺口,供需矛盾突出

  近几年每年均有0-1岁、1-2岁、2-3岁年龄段幼儿约10万名。2017-201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共建成社区幼儿托管点45个,计划招生数1800余名。据市妇联2018年11月对长宁等5个区15个街镇的精准需求调查,每年“刚需”入托需求的幼儿约占总量的三成,可能需要入托的幼儿超过总量的四成,仅依靠市政府实事项目远远满足不了实际入托需要。目前入托需求更集中于中心城区,结构性供需矛盾非常突出。

  二、托育机构收费标准悬殊,离普惠性还有一定距离

  公办幼儿园托班、集办托儿所、福利性托育点收费在1000元/月以内;市政府实事工程幼儿托管点限价3000元/月;“1+2文件”出台后新获批的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收费6000-7000元/月,营利性托育机构价格甚至超过万元/月。社会化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超过普通家庭可承受的范围,进一步加剧了托育服务供给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之间的矛盾。

  三、一次性建设投入大,收支难以平衡

  因选址难、建设要求高,市政府实事项目新建的社区幼儿托管点大多为200-400平方米之间的小型托育机构,招生人数多在一个班,仅25人左右,缺乏规模效益。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托管点也必须配备负责人、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保洁、保安、财会等。从建设成本看,除了几十上百万的硬件设施投入,安装消防、公安监控设备、购买家具和教玩具等还需几十万支出。从机构收入看,因招收幼儿数量有限,幼儿入托时间非固定、有弹性(因病、天气、旅游等原因),造成机构整体收入偏低且不稳定,收支不平衡问题凸显。

  民办托育机构因准入门槛、前期投入和运营成本较高,开办前两年亏损情况常见,盈利一般为4-5年后,属产出投入比和利润率较低的产业。从办园难度看,依次为纯民办机构、有政府扶持的民办机构、公办民营、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托班。社会化机构本质是私企,逐利是本性,在没有政府大力支持的情况下,如果经营不善或机构负责人奉献精神不足,极容易倒闭,没有利益驱动的运营也无法持久,市场退出率很高。

  四、待遇不高和发展前景不明确,托育师资匮乏流失

  受薪资水平和社会地位等因素影响,从事托育服务的人员缺口较大,人才断层明显,队伍流动性大。从业人员专业素养良莠不齐,准入门槛不明晰,业务培训不充分。托育服务队伍整体的能力素养还不能满足符合3岁以下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的托育需要。

  为此,建议:

  一、坚持把托幼一体化作为主要发展方向

  幼儿园办托班具有“师资有保障、资源能共享”等不可替代的优势,是促进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举。一是鼓励公办幼儿园充分发掘潜力,增开托班。在办园经费、教师待遇、生均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从规划上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统筹规划新建幼儿园资源布局。合理增加幼儿园数量、用地面积和师资编制,明确新建、改扩建、迁建以及共建配套的公办幼儿园要按一定比例设置托班。三是对开设普惠性托班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或采用政府拨付“生均经费”等方式给予扶持,提高民办幼儿园办托班的积极性。

  二、加快发展普惠性社区型托育机构

  托育服务既要解决托育难,也要防止托育贵,充分考虑市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入托便利性。一是按照“托管为主,收费低廉”的原则,大力发展社区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各街镇可通过提供托育场所、给予装修、设备经费支持等,引入专业机构运营。推广闵行模式,实现一个街镇开设一家普惠性托育机构。二是加强规模成本预算指导。托育机构以招收2个班、40个以上幼儿为宜,确保收支平衡和机构可持续发展。科学配置保安、财会人员,如通过保安与附近物业小区共用、财会人员负责区域内多个幼托机构业务等形式,降低人员成本。相关部门从场地规划、运营设备、日常开销等方面给予合理的支持与激励。

  三、鼓励社会各方参与举办托育机构

  一是鼓励企事业单位、园区、楼宇等兴办托育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供质优价廉的托育服务。二是深化完善政府支持体系。根据《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开展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10条具体政策的落地指导,探索更多以奖代补、税收优惠、一次性扶持等鼓励措施,缓解民营机构创办初期的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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