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措并举遏制“傍名牌”现象的建议
随着电商企业拼多多美股上市,拼多多销售“山寨”品牌产品事件被推上风口浪尖。近日,创维发布品牌维权声明,指责拼多多中所售“创维先锋”、创维云视TV、创维e家等,涉嫌假冒。伴随拼多多事件的不断发酵,知名商标与“山寨品牌”之争也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对此,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作出明文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但其针对性不强,一些企业无奈之下只能防御性抢注与自己品牌相近的商标,以免被其他商家“山寨”。如可口可乐注册了“雷碧”、大白兔注册了“小白兔”、老干妈注册了“老干爹”、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等。但是,注册单个商标会耗费数百到上千元不等的资金,若要有效防止品牌被仿冒,往往需要注册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商标。而且,即便将所有字形、读音相近的词汇都注册为商标,山寨团队仍可以通过增减字母等方式“傍名牌”,简直防不胜防。
对此,提出建议:
一、相关部门要前置治理“傍名牌”措施,强化对商标注册的审核,以此挤压恶意注册仿冒商标的空间。建议根据《商标法》规定,对符合公共有一定知晓度、持续时间长等要求的驰名商标建立反山寨机制,建立大数据库,采取查重算法,对于同行业同音、谐音、增减笔画等山寨商标方式不予注册。
二、畅通企业申诉和维权渠道、降低企业申诉成本。目前,企业对“山寨”商标的申述存在时间跨度长、举证难等多钟问题,建议建立专业的鉴定机构,对 “山寨” 商标出具认定报告,并对实事相对明确的知名企业商标维权予以一定的时间倾斜。
三、应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电商平台不得变相为假冒伪劣品牌成长提供空间,对经常申请山寨版商标的企业或个人主体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于类似拼多多为山寨品牌销售创造温床的,消费“降级”行为,应当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山寨品牌在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的流通。
现行的企业防御性地注册多个商标,并不能彻底杜绝此类现象,反而会让企业付出额外成本。对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是沉重。多措并举地遏制“傍名牌”现象,才能为企业良性发展创造好的条件,为“中国创造”品牌走向世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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