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几点建议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1-10

近两年来,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作为新生事物,由于具有驾驶方便,价格低廉,老幼适宜,环保省钱,不用挂牌,不用考证等优点,得到了部分中老年人、残疾人的青睐,成为代步出行的首选,好似一夜之间,大街小巷到处跑的都是老年观光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

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虽然方便了出行,但若不及时进行规范引导,认真加以治理,在造成交通拥堵的同时,也必然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一是造成了车辆管理的混乱。电动车不用挂牌,驾驶人员不用考证,交警部门没有这些车辆和驾驶人员的信息,在道路上行驶时,一旦发生违法和交通事故,就没有办法进行处理;二是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员没有接受过交通法规知识的正规培训,也不懂什么交通规则,开起车来只考虑自己方便,闯红灯、并线、逆行、随意掉头、占用机动车道、乱拐弯、乱停乱放等现象时有发生,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了极大危险,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三是由于成本低,不需办理各种手续,不用缴纳各种费用,在一些主要医疗机构附近甚至出现了电动车非法营运情况,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营运秩序,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也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对于电动车管理,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条文,但又是目前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

因此,建议如下:

 1、把电动车、“老年代步车”问题纳入治理机动车“四非”问题专项行动中去,和经信、工商、质监、交通、商务等部门联合执法,从严治理。联合经信、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对“老年代步车”等电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销售市场和网点再次逐一进行“拉网式”排查、治理。对非法生产和改装企业、非法销售和倒卖“老年代步车”等电动车手续及合格证的网点,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坚决铲除非法经营的土壤,从源头上切断非法经营的利益链条。

2、参照治理非法营运三轮车的做法,严禁驾驶“老年代步车”、“电动四轮车”、“电动三轮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

3、加强道路巡查管控和执法力度,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由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和交通部门依法从严查纠。

4、通过广播、电台、日报等平台或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残疾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并稳定好有关人员。

5、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适当增加公共交通工具,方便群众出行,减少交通压力。

6、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可以由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培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出行。



0评论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相关评论

取消
技术支持: 时代之光
  • 首页
  • 电话
  • QQ
  • 信息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