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市科技型企业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议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1-10

  天津现有科技型企业约9.1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255家。截至2017年6月末,全市境内上市公司47家,境外上市公司4家,新三板挂牌公司194家。这些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大多数也是科技企业。这些企业是市场化程度最高、最具活力的部分,也是未来我市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最有效的支撑。但这部分企业目前普遍面临融资瓶颈,亟待解决。
  天津市原有的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已经到期,实际执行效果有限,没有起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1、科技型企业普遍存在研发投入高、轻资产、风险大的特点,在产品开发完成到达规模化生产等环节需要一定量的融资,但难以达到银行融资“门槛”。
  2、经济周期处于低谷,银行不良率攀升,导致银行被动提高融资“门槛”,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加重趋势。
  3、我市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平台急剧萎缩,国有平台基本已经退出,市场化的担保公司绝大部分已经退出,还在运营的,业务量也大幅度收缩。
  上述情况导致大量的科技型企业虽然手握“技术”和“订单”,但依然被挡在银行门外,难以获得融资。企业得不到发展,反映为地区经济活力不足,营商环境会逐渐失去竞争力,从而影响城市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科技型企业由于自身特点,在争取融资支持时一定程度上还需要政府的帮扶。一方面,银行贷款收取的利息和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都不能覆盖贷款和偿债风险;另一方面受业务范围的限制,短期内银行和担保公司也难以找到自身熨平这一风险的有效渠道。
  建议:政府对于科技型企业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达到降低银行和担保公司等市场融资主体风险的目的。具体为:
  1、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标准,设定支持名录。
  2、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区县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安排资金,市级财政同比例安排资金,作为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的专项资金。
  3、鼓励银行贷款支持科技企业,政府每年按贷款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资金。银行以风险补偿资金建立补偿资金池,用于不良贷款核销,降低不良率。
  4、鼓励担保公司支持科技企业,政府每年按贷款担保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担保公司将补贴用于弥补风险,引进人才,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5、对担保公司提供融资再担保机制。政府组建科技企业融资再担保平台,对于担保公司给予一定额度的再担保,帮助其分散风险。
  政府通过风险补偿机制,一方面激发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动力,起到支持科技型企业的目的;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突破融资瓶颈,提升自身能力,必然带动地区的就业和税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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