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我市环境治理能力的建议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1-10

  近年来,我市的环境治理能力有了较大提升,环境治理也显示出了明显的成效。2017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1%;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6%。全市2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达到并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35%,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0%,均优于国家考核要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均达到五年来最好水平。
  一、存在的问题
  1、环境治理“阵痛”加剧。绿水青山谁都不会反对,但改革和转型是有阵痛的。随着环境执法不断趋严,特别是全市GDP同比增速放缓,引发 “环保影响经济”、“环保督查限产、停产造成大量失业”、“环保影响冬季采暖”等错误议论,甚至出现“要环保更要民生”的所谓“呼声”,将环保与保民生、保饭碗对立起来,环境治理工作面临着经济技术和社会公平的双重压力。
  2、环境治理难度加大。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深入推进,污染治理的红利在减小,污染治理的复杂性、艰难性在增加,环境质量改善的幅度持续收窄。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问题凸现,各种污染因子交织影响。环境矛盾纠纷多发,群体性环境上访事件时有发生,邻避效应凸显。
  3、环境治理任务艰巨。虽然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但较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我市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依次为:绿色发展指数排第28位(其中:资源利用指数第12位、环境治理指数第6位、环境质量指数第31位、生态保护指数第30位、增长质量指数第5位、绿色生活指数第7位),公众满意程度第29位。另据环保部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预期目标: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降低到50微克/立方米,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提高到68.2%,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8.2%……。可见,我市环境质量差距仍较大,环境治理任务仍很艰巨。
  二、建议
  1、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定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新时代需要新常态。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暂时牺牲一些速度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环保阵痛是在补历史欠账,这是不可逃避的阵痛。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必须从“速度情结”“换挡焦虑”中摆脱出来,坚决不能因为环保被扣“影响经济发展”的帽子而动摇。只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的定力,提升环境治理的综合能力,才能倒逼经济转型提质,保障生态文明落地生根,推进美丽天津早日圆梦。
  2、加强环保督察执法,改善环保执法细节。持续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专项督察。建立市区两级、环保司法、京津冀“三联动”执法机制,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集中开展强化督查、交叉执法,重点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在坚定环保执法新常态的同时,注重改善环保执法细节,尽量避免一刀切。如:为了应对特殊天气而采取非常规措施,应向社会及企业做好沟通解释,必要时给予适当补偿。避免“运动式”,提升执法透明度。执法虽是“硬道理”,也需“讲道理”,应让企业对执法标准、法律依据看得明白,心中有数,力求“心悦诚服”,才能引领企业转型升级。
  3、加强智能监测,提高环境监管现代化水平。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和顶梁柱,是千里眼和顺风耳。要精准找到污染源,分清治理责任,必须为环境监管插上智能的翅膀。天津应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有关意见,早日出台本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 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落实《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加快部署低成本高密度的小型传感监测仪器设备,建设集“天、地、水”为一体覆盖全境的生态环境实时监测“天网”,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控面由重点排污企业,逐步扩大至全部排污企业,让企业偷排偷放行为无缝可钻。优化整合全市环保、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林、市容、气象、质监、测绘等部门以及相关科研院所和技术部门的监测站网及数据资源,以“津云”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智能信息技术,建设集采样监控、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智能应用、信息共享发布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为全市环境状况评价、变化趋势分析及综合监管,环境污染防治行动和重大生态环保工程成效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环境管理、政府部门决策以及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提升政府协同治理能力等提供大数据、数学模型、规律把控等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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