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流转农村土地,发展“共享农庄”的建议

来源: 海南政协 2018-11-0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共享发展的理念,从源头上回答了“发展为了谁,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的问题,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共享农庄”的发展,省委副书记李军同志也指出,“共享农庄”作为一种田园综合体,是我省建设美丽乡村的一个重要抓手,要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发展以农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充分让利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源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农民充分参与和收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民体验于一体,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农宿共享为主要特征的“共享农庄”,从而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美、“庄主增彩”。目前,经市场主体申请,各市县初审,省共享农庄推进领导小组及专家评审认定,冯塘绿园共享农庄、兰花谷联合共享农庄、和乐镇乐富共享农庄等61家共享农庄获批为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创建满一年后,通过省验收的将被正式认定为海南“共享农庄”

海南作为第一个提出建设“共享农庄”的前沿省份,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共享农庄”发展的用地政策。譬如,在发展“共享农庄”时,其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依法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共享农庄”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在符合市县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整合、置换等方式,重点支持发展“共享农庄”和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及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逢建必报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合作建房、租赁合作经营房产,共享收益。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农垦农场通过盘活农村及农场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四荒地”和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可用林场和水面、边远海岛等资产资源发展“共享农庄”。农庄建设涉及征占用林地的,项目经批准后,应优先保障林地征占用定额指标,并按照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在合理的农庄土地利用控制下可适当建设住宿、餐饮等设施,延长消费者在农庄内停留的时间,增强农庄的休闲度假功能。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重点支持发展“共享农庄”。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阻碍“共享农庄”顺利发展的瓶颈。一是农村存在建设用地只能在原地使用,而不能异地整合,无法盘活使用已废弃的小村庄建设用地。二是一些规划为林地的土地资源实际上已被农民种植上果树,甚至一些长期丢荒,而征用林地的手续审批则较为繁琐。以已申报的“共享农庄”为例,在建设过程中,一些项目已经将深山中农民安置到交通便利新区域,但想将其搬迁至安置区原有村庄用地整合一起,却无法实现。而一些规划为林地的土地,已种植上果树,因涉及到农民的利益,规划中的林地也无法整合。若想将林地变性为“共享农庄”用地,也是困难重重。

因此,我们建议:

一、在建设“共享农庄”的实践中,可以根据“共享农庄”的规划,以及当地土地资源,人口分布的实际情况,在“共享农庄”规划范围内科学实行土地资源异地置换,合理流转。这样,有利于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保留承包权,又能使“共享农庄”的投资者正确使用土地经营权,根据“共享农庄”的整体规划,合理聚合农村人口资源,并按照规划用地的10%集中建设一批乡村民宿,这样,既能使农村人口便于管理,也能使“共享农庄”效益倍增。从而使农村闲置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利用,进一步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美。

二、在“共享农庄”的实践过程中,一些区域在多规合一中已规划为林地,但实际情况是已被当地农民垦荒为果树种植基地,甚至有些土地资源一直丢荒着。而对这种现状,希望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手续,允许“共享农庄”在建设过程中,对那些规划为林地,但已经种植上果树或丢荒的土地资源按10%配比建设一批附属设施用地和建设管理用房,或利用基地已有的建设用地建设民宿,甚至利用一些荒地种植果树、蔬菜,吸引四方游客,达到建设美丽乡村的目的。

三、“共享农庄”的发展前景虽然非常广阔,但变数也是巨大的。在实际操作环节,如果不能做出吸引人的产品和特色来,一切都是未知的;即使做出较为特色的产品来,其所消耗的资金也是无法确定的。因此,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广下的“共享农庄”,千万切记“一阵风,一窝蜂”,严格控制“共享”农庄的遍地开花,使“共享农庄”这一新鲜事物沿着正确、健康的轨道发展。

总之,“共享农庄”依据海南优良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农村资源,只要坚持以农为本,规划管控,市场主导、资源共享,试点先行、助力脱贫、保持生态、彰显文化的原则,一定会在海南这片热土中,结出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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