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土地改革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

作者: 陈志珍 【 转载 】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0-16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郑重宣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立即获得了全场代表经久不息的掌声。这一庄严宣告,道出了广大群众期盼的心声。

中央一直强调,“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土地问题又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农村的一切改革,核心问题就是土地的改革。特别是在新经济、新业态下,处理好土地问题,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可以说,稳定土地关系,也就稳定了农村、稳定了人心;放活土地经营权,土地活了,经济也就发展了,乡村也就振兴了。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始终遵循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客观规律,始终着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的权益。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几亿农民的温饱问题,从根本上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持。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土地权益不能充分得到解放,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影响了农业现代化,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效益低下致使土地搁荒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传统农业效益低下,农村危机日益显现。主要体面在三个方面:一家一户的传统农耕模式,只能解决农民的温饱,而不能为农民创造财富,农民增收只有靠不稳定打工收入,要实现生活富裕就是一句空话;农业生产效益低下,而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一亩粮食的纯收入不到三百元,遇到灾年欠收亏本,种田还不如不种,致使农村土地搁荒严重;按人口平分土地的均田制与小生产相联系,本质上排斥现代农业,与工业化、城镇化不相适应,致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十分缓慢。

2、农村土地市场不健全,土地资源开放利用有限。一是现代农业要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进行土地流转,而农村土地流转目前大多是自发的、私下的、没有统一的交易规划,缺乏法律保障,且流转规模不大,价值实现形式有限;二是城镇化建设加速,山头地区农民迁移到集镇畈下,带来大量的碎片化土地,宅基地闲置,没有进入市场流转,又不能开发利用,造成大量土地资源浪费;三是农村土地市场不规范不健全,缺农农民自主选择的土地变现渠道,洗脚进城的农民土地退出机制就难以形成,农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狭窄。

3、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土地质量效率下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近年来通过土地整治虽然有很大改善,但农村的分户分块经营、土地分割、水资源的利用,农业设施的配套,还远远不能达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山区农业这一现象尤为突出;二是农业投入品的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投入大,利用率低,土壤恶化,面源污染严重,影响了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征地补偿制度缺失,失地农民缺乏保障。城镇化建设加速,必须带来失地农民的增加。土地是农民最大最主要的资源,大多农民又以土地为生,失地就是失业。征地补偿制度没有统一的标准,普遍补偿资金较低,加上大多失地农民没有就业渠道,失去社会保障,生活陷入贫困,被农村和城市双方抛弃成为现代流民,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主要对策及建议


如何盘活土地,发挥土地效益,点燃农民创新创业的激情,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一个系统的基础性课题。

1、加快农村土地确权,提升农民的土地权益。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推动“三权分置”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首先,要全面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强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其次,要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保护,赋予农民完全产权,农民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置权,让农民的土地可以转让、继承、抵押,法律上享受平等权利。第三,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降低交易成本,形成合理的土地租用价格水平,提高农户土地的收益。

2、加速推动土地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土地流转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之路。应着力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鼓励和引导城市资本下乡、返乡农民工创业,适当规模经营、发展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引领作用,发挥土地的真正效益。建设政府要出台政策,加大力度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专项基金,并在金融、土地、用电、培训和社会保障方面予以优惠,制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保障流转土地的农户和经营者的双赢局面,让群众在家门口就业,达到“农业产业化,土地田园化,耕作机械化,住房城镇化,农民工人化”,实现“家家有资产,户户有股份,人人有就业,年年有分工”。

3、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在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农民兼业化现象突出的情况下,要解决“土地如何种好”的问题,探索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土地有人耕种的土地托管,土地入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保姆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依托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全程托管或将耕、管理、收割等主要生产环节托管,构建经营权共享机制,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和节本增效。建议政府要出台社会化服务的规范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组织化管理机构,提供指导性服务。

4、完善征地保障机制,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城镇化、工业化加速,失地农民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已超过了5000万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要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征地土地补偿安置的制度,按照市场化的标准进行评估,由农民与政府协商谈判形成补偿,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非公益性项目,让农民参与开发经营权,使农民变股民、市民,或一定的就业安置岗位,让失地农民有长久稳定的收入来源。二是建立失地农民机制,从生活、医疗、养老等方面,让他们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提高养老保险金的基数。三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制度,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培训,做好就业安置,并落实失地农民生活补助政策,让农民放心开心。

5、加大土地保护的投入,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一是加大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防止动态经济与静态规划脱节,土地规划和规划实施脱节,在单一的占补平衡手段之上,还要建立市场化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激励机制,防止土地的非农用侵蚀。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土地整理,变零加整,提高土地、水利等农业设施,推广节水技术,提高土地生产率和水资源效率。三是严格管制农业投入品,从源头控制,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使用农家地,防止环境污染,防止土地恶化,提升耕地地力,提高土地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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