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食品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0-15

根据县政协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5月下旬,由县政协副主席王丕和带领政协相关委办及县食药、工商、农牧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政协委员,先后深入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和刘家峡、三塬、盐锅峡、太极、王台等乡镇,详细察看了食药监所、市场超市、餐厅饭馆、学校食堂、小作坊、屠宰场等食品生产监管经营场所,通过看问听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全县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28家,其中食品生产单位15家、餐饮单位914家、流通单位1275家、专营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单位22家、食品小作坊94家、小经营店65家、小摊点43家。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大力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主要体现在:

(一)监督管理体制日趋完善。县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压实监管责任,建立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职责模糊、情况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无缝对接。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17个乡(镇)食药监所全部通过省食药监局“规范化食药所”验收,所有村(社区)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成立农产品监测中心和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在县城4个菜市场和超市建成“农药残留检测室”,主要蔬菜生产基地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农药残留速测仪等设备,进一步提高了技术支撑能力。

(二)监管工作措施不断强化。积极推进“阳光仓储”和“明厨亮灶”,规范“明厨亮灶”799家,建设“阳光仓储”64家、“透明车间”5家,全县明厨亮灶实施率96%。加强对学校食堂等安全高风险行业监管与整治,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加强乡村厨师管理,并发挥村级协管员作用,抓好“农家宴”登记备案管理。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省级示范店(食堂)6家、州级示范店(食堂)19家。

(三)食品源头质量逐年提升。稳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5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8个,绿色食品认证18个,有机食品认证1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企业8家,地理标志证明2个,健康种养殖规模逐年增大,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升。严格食品经营者市场准入与退出管理,加强证照核发和许可后续监管。强化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贮存运输全程监管,从源头上有效抑制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食品安全整治成效明显。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走私冷冻肉品、销售病死肉、违法违规广告等食品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以来,食药监局共抽检监测食品餐饮具740批次,发现不合格34批次,检出率4.6%,对不合格的及时督促整改;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6起,上缴罚没款34.2万元,取缔“黑作坊”3家,停业整顿3家。农牧部门抽检蔬菜水果50批次,发现农残超标1批次,办理农药、种子、肥料一般程序案件2件。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处理率达100%。

(五)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稳步推进。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举办专题培训28期,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12331食品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在县食药监局网站及时公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保障群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在食品经营场所建立公示台,公布“12331”投诉举报电话、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执法监管力量薄弱。乡镇食品监管执法人员少,加之大多数食品监管人员还兼任乡镇其他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刘家峡镇食药监所,仅有编制4人,辖区内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90家,占全县的49%,监管任务十分繁重,日常监管检查频次跟不上,有的经营户一年也去不了一次,导致食品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虽然在4个市场超市建成了“农药残留检测室”,但由于人员缺乏,无法适时监管,经营主体快检的积极性不高,运转不够及时规范,检测数据可信度不高,作用发挥不充分。乡镇食药监所缺乏执法车辆,日常巡查存在较多困难,难以保障基层监管全覆盖。村协管员专业知识缺乏,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相对薄弱。

(二)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没有专业技术人员,致使大量设备闲置,食品检验任务只能采取抽样委托省上有资质的机构检验,检验结果反馈周期长,缺乏时效性,难以适应对食品质量和市场的有效保障和控制。县食药监局和乡镇食药监所目前只能开展食品快检,快检结果不能作为行政处罚依据,既影响食品监管执法,又无法避免不合格食品通过零散销售渠道流入市场。抽检经费不足,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和批次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县农产品检测中心缺乏专业检验检测人员,设备长期闲置,定量检测工作无法开展。乡镇一级没有农产品专业检测机构,难以做到常态化即时监管,群众自产的部分农产品未满休药间隔期上市,存在农残超标问题。

(三)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社会监督的参与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群众的健康消费理念尚未形成,缺乏食品安全常识,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企业生产、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不会识别,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部分食品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对《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缺少必要的认知,诚信守法经营和社会公德意识淡薄,缺乏食品卫生知识,存在卫生状况差、不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的现象。

(四)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全县只有定点屠宰场2家,无清真屠宰场和禽类屠宰点,私屠滥宰现象比较普遍,部分肉品的检疫监管还存在盲区。农贸市场普遍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不法企业和商贩有机可乘。餐馆酒店卫生状况参差不齐,部分厨房功能分区不明确,食材来源索证不全,留样冰箱杂乱,没有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2017年抽检中不合格率达37.8%。个别食品经营户和餐馆饭店因为生产条件差、标准执行不到位等原因没有办理证照或证照到期后不能及时换证,无证经营、无证上岗现象依然存在。学校周围和偏街小巷流动商贩由城管部门管理,由于缺乏专业知识,侧重于市容市貌管理,而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数量多、流动大,监管难度大,部分小作坊食品原料随地堆放,苍蝇乱飞,食品安全质量堪忧。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基本保障,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全力推进体制改革。按照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食品监督体制改革,形成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并加强相互配合的监管模式,实现对原材料、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阶段、各环节全过程、全天候、无缝隙监管。要全面抓好机构改革过渡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加强衔接,坚决防止出现管理空档,保障食品安全。二是充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优先对食品监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充实。要通过各乡镇之间调剂、下沉执法力量等办法调整充实一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要向刘家峡镇食药监所等监管力量薄弱、任务繁重的地方倾斜。加快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提高食品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建议整合农牧、食药、卫生等部门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独立、统一、高效、权威的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并尽快配备检测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基层一线快筛快检食品试剂配备和应用,进一步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建立自检室,把好食品源头、生产、流通质量安全关口。四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依法将食品安全监管必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装备配备和样品采购等经费投入。分批给各乡镇食药监所配备专用监管检测车辆,为开展农村食品监管工作提供保障。

(二)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要提高监督检查覆盖率,加大监督检测频次,逐步做到对被监管对象季度监督检查全覆盖。要综合运用执法抽检、市场巡查、突击暗访等手段,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小食店、农家乐等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及重大活动、重要节庆的食品安全监管。二是出重拳、施重典。要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和“黑窝点”,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地沟油”、“瘦肉精”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严厉处罚、严厉打击、严厉问责,对涉嫌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安全案件,应及时将案件全部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三是加强“三小”管理。加强“食品三小”分类核发登记证(卡)工作,对无证“三小”业主,要从严查处。要强化日常管理,严格管控进货渠道,提高卫生操作标准,坚决杜绝“三无”小食品流向学校周边和农村,坚决杜绝小作坊生产的粮油、豆制品等食品黄曲霉素超标、非法添加等现象。

(三)严把源头关口,进一步提升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大力实施地产农产品优质化提升工程。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创建,提高我县农产品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并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技术,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全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等农业品牌建设,保障农产品优质化。二是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在定点屠宰场、肉类蔬菜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建立肉菜追溯系统,确保肉制品和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地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和禁用兽药的清缴力度,加强对病害、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置,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各种添加剂的行为。四是加快定点屠宰场建设步伐。尽快制定畜禽屠宰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和个人在县城周边建设1处清真屠宰场,在三塬、盐锅峡各建1处生猪屠宰场,并将活禽纳入定点屠宰范围,严厉打击查处私屠滥宰和“白板肉”入市,实现生猪、牛羊、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堵住肉品检疫管理工作中的漏洞。

(四)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管。一是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开展全民食品安全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和事例向学生和幼儿宣传“垃圾食品”的危害,让孩子远离不安全食品。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培训,教育引导其树立诚信守法意识,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完善食品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守法守信经营单位大力宣传褒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公开曝光,引导其诚信经营、规范生产。三是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及时汇总食品农产品抽检结果,在菜市场、超市等地醒目位置设立抽检结果公示栏,并将抽检信息通过县电视台、食药监局网站、微信等媒介定期予以公布,引导群众消费安全食品,以市场倒逼生产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提高有奖举报额度,健全全民参与的投诉举报平台,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努力构建各方良性互动、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管共治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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