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不能做成一门生意
“网络众筹”是一个新事物,善加利用,确实有“及时救人于危难”和“有效成全公众善念”的积极功效。对出现的问题,既要严肃整治,也不宜一棍子打死。
每单最高提成150元,月入过万,末位淘汰……日前,有媒体报道互联网筹款平台水滴筹在超过40个城市的医院派驻地推人员,引导患者发起筹款,并存在募捐金额填写随意、不加审核等问题。对此,水滴筹方面回应称,将开展排查整顿。
为了“占领市场”,到各大医院开展地毯式推销,把病人当成“营销对象”,这到底是为患者提供帮助还是在不择手段谋利?这到底是在真心做公益,还是把公益当成做生意?“公益”重在一个“公”字,在辞海中,公益的反义词是私利。这意味着做公益必须“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做生意有其必须遵循的市场法则,做公益也有不能逾越的价值底线。二者存在本质区别,决然不是一回事。
水滴筹为什么能在短短几年内吸引海量的用户,进入民政部“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除了网络众筹的便利性之外,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始终以“做公益”的面貌出现,逐渐获得认可和信任。而时下,水滴筹为什么广受诟病和质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试图“以公益搭台,让生意唱戏”,打着做公益的旗号做生意。为了“抢生意”,搞扫楼推销,不论患者家境如何、是否确实需要救助,统统发展成“救助对象”,如此“挂羊头卖狗肉”,何来可信度,何来公信力?
有一种声音认为:“众筹平台靠社会资本投资,也需要盈利。”然而,一旦选择公益,就必须遵从它热情仁爱、扶危济困的属性,悉心守护公众爱人及人、守望相助的精神。疏于监管,挤占宝贵的爱心资源;急功近利,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反而得不到帮助……凡此种种,都是对爱心、对慈善、对社会互信的严重伤害。
“水滴筹事件”让我们必须认真审视“网络众筹”的科学走向。“网络众筹”是一个新事物,善加利用,确实有“及时救人于危难”和“有效成全公众善念”的积极功效。对出现的问题,既要严肃整治,也不宜一棍子打死。科学的做法是,健全制度,明确网络众筹的公益属性和应尽责任,严格划定众筹平台的“业务范围”。从保障平台长效运转的角度看,不妨参照国家对各类基金会的管理思路,允许其适当提留管理费,但提留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法律许可和公众能接受的比例范围,并且接受公众监督。
“老其老,慈其幼,长其孤”,深植国人情感世界的“悲悯之心”,既是网络众筹得以存续的基础,也是一切公益事业得以存续的基础,更是世道人心不断向善向好向上的基础。做生意就是做生意、做公益就是做公益,不能混为一谈。把公益当成生意,必将导致爱心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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