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下乡村治理创新模式与规划
我国是农业大国,乡村治理是国家现代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解决的逐年重视,乡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在乡村治理方面,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一、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
第一,乡村空心化问题凸显,乡村治理方式滞后
2005年我国乡村人口数量约为7.5亿,2017年减少至5.7亿左右,城镇化率逐年提高,乡村总人口数量不断下降,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凸显。绝大部分受教育程度高的青壮年劳动力均流向城市工作,使得农村人口在年龄上分布极不合理,导致乡村治理参与主体断层,村领导班子无法注入新生力量,成员老龄化严重,治理方式固化,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村民的多元化需求。
第二,乡村不良风气滋长,社会价值体系面临重塑
随着城乡融合发展,人口流动频率加强,乡村生活注入了多元文化。但在部分地区,物质财富的增加并没有带来精神财富的提高,反而在乡村中滋生了许多不良社会风气,如赌博之风、迷信之风、奢侈浪费之风、不孝之风等。乡村社会中,村民的道德观缺失和价值观扭曲,很容易导致治理乱象频发、违法犯罪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第三,乡村人口结构重构,治理模式亟待创新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下,未来乡村的人口结构会发生巨大变化。乡村不仅拥有原住民群体,还包括返乡就业青年、创新创业的“情怀乡民”和养生度假的“回归乡民”等各类群体。不同类型的群体拥有不同的需求,治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此外,外来人口在乡村地区工作生活地域的分散,也导致针对聚集人群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不再适用。
二、新形势下的乡村治理创新
伴随着乡村社会的不断重构,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传统的乡村治理理念和方式已无法跟上现代社会发展的脚步,亟需创新。结合日本、台湾以及成都、广州、深圳等地的探索经验,我认为,未来的乡村治理可从以下七方面实现突破。
(一)重构乡村产业体系,吸引人才参与共建
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政策制度的支持固然重要,但人是治理的基础,关键还是要通过创新产业的发展,吸引人才回流,发挥人的主体能动作用。一是要基于本地农民,通过专业培训、政策扶持、龙头企业的带动等,提升他们的素质与专业能力,将他们“留”在农村;二是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产业聚集,鼓励有实力的社会主体下乡创业,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将其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融入日常治理中,以推动乡村社会的综合发展。
(二)以“三治融合+村务监督”,强化自治
自古以来,受“皇权不下县”等制度因素的影响,自治一直是我国乡村地区的主要治理模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乡村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乡村自治体系土崩瓦解。2018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我国乡村地区干部少、事务多,随着国家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大,村干部经手的事项也不断增多。因此,“三治”融合新体系作用的发挥,需要监督机制的有效配合。村务监督主要对乡村的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收集村民的有关建议意见,是平衡乡村地区利益矛盾、强化村民自治地位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地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对促进乡村和谐稳定、提升村民对基层管理机构的满意度具有重要作用。
(三)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
长期以来,政府包揽了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公共服务产品,在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中,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并出现了部分职能越位和缺位现象。然而,政府并不能提供所有的公共服务产品,服务水平也无法与市场上的专业公司相提并论。因此,政府购买服务成为现代治理中的重要模式。
乡村治理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工程,除了需要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个人的参与外,引入市场要素也尤为重要。基层政府将部分公共服务的提供,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培、邀标等形式,引入民间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能够有效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社群化治理
乡村的人口居住较为分散,传统的治理方式在广度与深度上都存在局限。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乡村的普及,乡村人口“社群化”趋势将为深层次开展乡村治理提供契机。乡村社群化治理模式的构建需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基于互联网构建村务公开与反馈机制。在网络时代,管理者可以通过自建的网站、论坛或自主开发的村庄APP等,使村民第一时间了解村务,并能够及时进行讨论、质疑,形成双向互动的村务管理反馈机制,以提高乡村行政的透明度。
二是建立基于社群自律的村民自治机制。在网络中,村民很容易形成自组织参政议政的社群化结构,政府应放开技术限制,引导村民理性思考,形成社群化自律机制,使其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支撑力量。
三是建立基于“社群”理念的乡村治理结构。网络互动过程中,村民的意见如何反馈?反馈的意见谁来处理?社群化自治结构与传统乡村治理结构如何对接?村务决策流程是否需要完善?这些都需要政府基于“社群”理念,完善目前的乡村治理结构,设置相应的岗位,以支撑基于互联网的社群化治理机制的良性发展。
(五)社区化治理
目前以乡村村委会为主体的治理模式建立在传统的乡村发展结构之上,而随着村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以及创新创业、休养度假、乡居生活等外来人群的进入,村委会治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乡村“宜居”的生活需求,与新形势下对现代乡村治理的要求存在巨大差异。城市社区拥有居委会,它并不掌管经济权,但能形成社区良好的治安、贴心的服务、舒适的生活等宜居价值。引入城镇的居委会治理模式以完善村委会的治理,将成为乡村治理创新的重要方向。
乡村社区化治理模式构建的重点是建立村委会与居委会的双重治理结构。在原有治理结构中,村委会负责从村庄整体发展到村民纠纷解决的所有事务,而在实际治理中,村委会的行政职能更为突出,服务职能常被弱化。引入居委会治理结构,将“村务”与“民务”分开,“村庄宏观发展”与“村民宜居生活”分开,以居委会专司乡村社区建设,协助村委会开展社区公益事业,调解村民纠纷,维护社区治安,从服务角度构建现代宜居社区。
(六)发挥新乡贤的带动作用
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乡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但在近些年逆城镇化趋势的带动下,乡村地区开始涌现出一大批新乡贤。他们大多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视野开阔,怀着反哺家乡的初衷携技回乡,为乡村的发展带来新思维、新技术。在乡村治理中,要充分发挥新乡贤的作用,为基层治理增添新的活力。大力弘扬乡贤文化,增强村民的认同感和荣誉感,这将有助于让村民主动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并吸引和聚集其他成功的社会人士,共同为乡村建设出谋划策。
(七)借助“互联网+”手段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更迭,网络理政在基层治理组织中得以推广,互联网逐渐成为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渠道。不同类型的政务平台,拉近了基层治理组织与村民之间的距离。政府通过网络能够了解各类民意诉求,并有针对性地予以回应。此外,大数据分析技术能够从不同维度对村民意愿和诉求进行挖掘与展现,这为基层政府进行决策和民生服务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因此,“互联网+”模式对于基层治理组织来说,不仅是技术的革新,还有助于提升治理组织决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高效性,是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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