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核心要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最大的短板还在农村,最大的短腿还是农业,最突出的问题还是农民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补齐小农户这一占据农民大多数群体的发展短板,既是农民的期盼,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全局的需要。
■小农户占农民群体的大多数,实现好小农户的发展和福祉,让广大农民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党执政群众基础的巩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群众大多是小农户,大多生产方式落后。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就是要增强他们的内生发展动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执行好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当前要重点抓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小农户更多地分享产权制度改革红利,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受益者。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些要求,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国情农情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以及对小农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既是重大的理论创新,也是务实的实践要求,对于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使小农户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律,尊重小农户发展生产的现实需要,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共同提升,使亿万小农户共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果。
一、深刻认识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大意义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最大的短板还在农村,最大的短腿还是农业,最突出的问题还是农民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补齐小农户这一占据农民大多数群体的发展短板,既是农民的期盼,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全局的需要。
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深刻体现。在新发展理念中,创新、协调、绿色、开放主要强调如何发展、如何把“蛋糕”做大的问题,具有方法论意义;共享则主要强调为谁发展、如何把“蛋糕”分好的问题,具有价值论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蛋糕”不断做大,但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农民尤其是小农户的收入与城镇居民差距较大,享受现代化发展成果的水平偏低。因此,必须从增强小农户的发展能力、提升小农户的获得感着眼,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动能,建立健全利益分享机制,使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我们党成立90多年来,从革命时期领导农民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到新中国成立后实施土地改革,再到改革开放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各个时期都能较好处理农民问题、保护好农民利益,因而得到了农民的拥护和支持,农民始终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小农户占农民群体的大多数,实现好小农户的发展和福祉,让广大农民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党执政群众基础的巩固。因此,必须始终坚持把小农户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千方百计让小农户过上好日子。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当前,农业依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依然是全面小康的短板,而小农户又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不充分的集中体现。一方面,小规模的兼业农户占大多数且长期存在,仍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小农生产在传承农耕文明、解决就业增收、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等方面都有不可替代作用。另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群众大多是小农户,大多生产方式落后。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就是要增强他们的内生发展动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农业现代化不仅是产业现代化,也是农民现代化。小农户大量且长期存在,既是中国的国情,也是中国与一般农业发达国家不同的地方。可以说,没有小农户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中国农业现代化。要实现农业和农民两道难题一起解,只有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上来,不断提升小农户整合资源要素、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才能实现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齐头并进,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深刻认识当前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面临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国仍有2.6亿农户、6亿多人生活在农村,其中2.3亿户是承包农户。如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仅关系到他们生活状况的改善,也关系到农业农村的发展,更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质量。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过程中,小农户面临发展权利不充分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进步为改善农业物质装备条件提供了重要支撑;城镇化发展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了广阔舞台,2.8亿农民工进城打工,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也要看到,工农不平衡、城乡不协调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小农户面临发展权利不充分的问题。从资源要素使用看,农村土地、资金、高素质劳动力等优质资源大量流向工业和城市,导致小农户发展产业缺钱、缺人。从利益分享来看,农村土地还不能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大量小农户难以享受充分的金融信贷保险服务。从公共服务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尽管从无到有,但农民还不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水平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
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进程中,小农户面临发展机会不充分的问题。当前,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兴起,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带来了新的机会,但小农户面临相对被动的局面。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物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需要有先进的经营理念、一定的资金投入、专业的营销能力,而小农户运用现代生产技术、信息手段、金融服务的先天能力不强,在市场竞争中难以把握发展机会。从各地情况看,新产业新业态很多都由工商资本主导,有的工商资本与农民也只是简单的劳动雇佣关系和资产租赁、产品买卖关系,对小农户产生了挤出效应,极大地限制了小农户的发展机会。
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小农户面临分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不充分的问题。随着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逐步形成,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引领力量。但一些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工商资本下乡更多地关心经营效益,不够注重带动农民发展,使得小农户难以有效分享农业现代化的成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应当鼓励资本下乡,但一些地方“资本下乡却代替了老乡,没有带动老乡”,“农家乐光让老板乐了,没有让农民乐”;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老板圈地盖房、坐地收钱,“富了老板,亏了老乡”的现象;还有个别地方在农业园区建设中甚至脱离农业,异化为工业园,成为“穿农业马甲的工业项目”。
三、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我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共同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有效路径。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有利契机,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在工农内外、城乡两头用力,强化制度供给,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协同共进。
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让小农户共享改革红利。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尤其是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一个政策“大礼包”,给广大农民吃下了“定心丸”。执行好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当前要重点抓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小农户更多地分享产权制度改革红利,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受益者。
着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让小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当前,要加快调优种养业、调精加工业、调活服务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小农生产,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改善创业服务等多种方式,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收益更多地留在主产区、留给农民,增加小农户收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让他们更好地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加强贫困地区农业物质装备条件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让农村贫困人口同步迈入小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最根本的途径是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要利用现代设施、装备、技术手段武装贫困地区的传统农业,发展绿色生产,提高农业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等水平。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帮助贫困地区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他们依托特色资源优势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带动当地贫困农户脱贫增收。充分发掘贫困地区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拓宽贫困农户脱贫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促进产销衔接,打造特色品牌,着力解决小农户农产品“卖难价低”等问题,让他们共同分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
发挥农业补贴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让小农户参与价值链收益分配。要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思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农业补贴,让财政补贴更多更广惠及农民群众特别是小农户。有些地方积极探索将财政补助资金以股份形式量化到农民合作社成员或农户,使小农户也能参与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利益分配。今后,财政补助资金要重点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他们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小农户也能分享财政支农的政策红利。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逐步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让小农户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要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农民创业创新保障机制,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健全转移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农民以多种方式进城务工,让他们在城镇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农业是农民的立身之本,农村是农民的美丽家园,应该优先支持在家乡搞双创的农民。要在政策、产业、人才、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构建相互协同的支撑体系,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带动小农户发展特色化、小众化、中高端、高附加值的产业,共同分享农村双创成果。
(作者:农业部党组书记、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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