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广阔空间

作者: 中共上海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 转载 】 来源: 求是 2019-05-06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重申了党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坚定立场,在思想上廓清了对民营经济的一些模糊认识,在行动上画出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行军图和作战图,极大地提振了信心、巩固了决心、聚拢了人心,意义重大而深远。讲话给上海民营企业以巨大鼓舞,也为我们助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中央召开座谈会后,上海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实地走访部分民营企业,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在前期深入调研基础上,出台《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出27条具体举措,并同时下发《关于建立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度的通知》。

  上海是中国近代民营经济的重要发源地。改革开放40年来,上海民营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习近平同志在上海工作期间就明确提出,要按照平等待遇、开放领域、引导产业、调整结构、创新服务的思路,切实消除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努力形成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发展格局。上海始终牢记上述重要指示,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2017年,上海民营经济体量约占全市GDP的26.2%,贡献了全市1/3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7成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可以说,民营经济已成为促进上海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主体,创造就业岗位的重要渠道,增强市场活力的重要力量。

  今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时指出,上海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为长远发展夯实基础;要带头贯彻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希望和重要指示,为上海改革开放再出发指明了前进方向。其中,在带头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上海不仅有责任和使命,也有优势和基础。一方面,上海具有承担国家战略任务的先发优势、集散配置全球资源的功能优势、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的竞争优势、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联动优势,理应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广阔舞台。另一方面,上海具有开放品格、开放优势、开放作为,身处改革开放最前沿,接轨全球经济风向标,必须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今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我国的全球总排名由去年第78位上升至今年第46位,是今年营商环境改善排名前十的经济体之一。其中,作为样本城市的上海权重为55%。今年以来,上海推出的营商环境专项改革举措力度大、针对性强、成效明显,在56项改革措施中,世界银行采纳了48项,并将其中一些改革举措向全球推荐。世界银行报告显示,在6个以地方事权为主的指标上,上海的办事环节平均压缩了30.5%,办事时间平均压缩了52.8%。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营商环境竞争是一场全球竞争,营商环境改善永远在路上,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需要付出更大努力。《若干意见》就此作了系统谋划和部署,接下来需要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个一个破难题,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广阔空间。

  第一,推出“三个百亿”,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落实民营企业信贷政策,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民营经济领域倾斜。一是建立规模为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纾困基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进行投入,增加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产业等关键重点民营企业流动性。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进实施“中小企业千家百亿信用融资计划”,为优质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100亿元。三是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逐步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至100亿元,将担保对象从中小企业扩大到民营大中型企业,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

  第二,降低“四项成本”,减轻民营企业运行负担。推进降成本行动各项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地方权限内的有关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降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二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施新增产业用地出让底线地价管理,符合条件的存量优质企业增容扩产可免缴增容土地价款,给予国有产业园区的中小型创新民营企业租金优惠。三是降低要素成本,平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同时进一步挖掘潜力降低用电、用气、物流成本。四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清理、精简涉企行政审批等事项,2018年内建成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实现90%的涉企审批事项“只跑一次、一次办成”,用职能部门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企业的“发展指数”。

  第三,聚焦“四个融入”,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推进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打破各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为民营企业发展腾出充足市场空间。一是融入城市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二是融入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积极参与汽车、电子信息、民用航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绿色化工等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三是融入科技创新体系,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研发与转化功能型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四是融入国资国企改革,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民营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重;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优势互补、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和资产整合项目,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获得控制权。

  第四,加强“五个支撑”,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服务支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为民营企业招纳人才、拓展发展空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创造更好条件。一是大力培育龙头和骨干企业,研究开展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工作,获得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享受总部经济相关优惠政策。二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优质企业技术改造相关审批服务,支持其“零增地”技术改造。对优质的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比例按照政策上限执行。三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创业集聚区”,加速民营科技企业成长,对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和增值税。四是营造企业人才成长良好环境,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需求、产业发展需求、平台建设需求,精准引进包括优秀民营企业家、技术人才在内的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五是鼓励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民营企业充分运用跨境电商等贸易新方式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价值,支持建立“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

  当前,上海广大干部群众正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发表的主旨演讲和视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海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全力优化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全心做好服务,促进民营企业立足上海、面向世界,为服务国家战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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