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园内网络投票的建议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普及,社会各行业多样化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日趋普遍,也逐渐出现了一些社会团体、社会培训机构和个别学校(幼儿园)举办涉及在校学生和幼儿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利用互联网优势技术来开展投票活动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这些评选活动在开展的过程中,不断发酵变形,延伸出部分乱象。目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不真实。参与学校网络投票者,不外乎以下几类人。一是自家人,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另外是自家人的亲戚、朋友,比如老同学、老战友、老同事、老乡、微信群友等,甚至扩大到朋友的朋友。这些投票者中的大多数,对投票的对象并不了解,有些甚至连面都没见过,只是因为情面,按要求“执行”,叫投几号,就投几号,叫投几次,就投几次。这样的投票方式,要达到真实,几乎没有可能。
投票缺乏真实性,就会带来第二个问题,不公正。如果评优以网络得票多少为唯一标准,那么,得票高低的原因,并不是学生在校的表现优秀与否,而是父母的动员能力强弱。父母人脉关系广,动员能力强,孩子获得的票就多,反之,尽管孩子很优秀,但却很可能名落孙山。如果父母拉票时还采用了经济手段,那么“票选”的结果,还与父母的经济实力有关。父母有钱的,可以通过或明或暗的近似贿选手段,拉到更多的票,更有甚者可以借助网络购买刷票;父母经济拮据的,或者虽不缺钱,但不屑于采取这种不光彩行为的,孩子只能望票兴叹。
对此,提出建议:
一、教育部门应高度重视网络投票对学生和幼儿的负面影响,加强教育。网络投票引发的刷票、拉票行为导致投票结果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容易诱导学生投机取巧、助长功利之心,与学校的育人目标背道而驰。各级各类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活动,务必考虑其全面育人的价值,在各项评选活动中加强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刷票、拉票行为。
二、加强监管,慎用网络投票。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如确需采用微信、QQ等面向社会开展网络评选,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要加强对网络投票活动的监管,对投票来源和票数增长情况进行跟踪审查,确保投票行为真实有效。
三、制订相关的法律政策予以规范,严厉打击销售倒卖行为。对于销售“刷票”者,一经发现了坚决查处,坚决杜绝恶意刷票、拉票等“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为,还校园一片洁净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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