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物流、快递寄递假烟整治力度的建议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1-11

网络购物因不受地域限制、成本低廉,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卷烟售假贩假提供了更加隐蔽快捷的进货渠道,通过“互联网+物流快递”贩卖假烟的现象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涉烟违法犯罪的主要途径。按照国家规定,网络销售烟草是明令禁止的,通过快递等方式邮寄烟草,最多不得超过2条,但受利益驱使,每天都有假烟通过各种物流、快递流入我县,严重扰乱了卷烟经营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今年以来,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了对寄递渠道的清理整顿。截止目前,在寄递渠道查获的案件共计374起、案值97万元,查获卷烟52万支,全部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是去年同期的10倍以上,来源地以广东、福建居多。

但受制于物流、快递寄递企业点多面广、货运量大、假烟包装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市民维护自身利益意识不强等因素,对“互联网+物流快递”贩卖假烟的打击显得“力不从心”。

为此,建议:

一、出台相应法规。尽快出台《关于加强物流、快递等寄递企业寄递烟草专卖品业务管理的通告》,厘清烟草、公安、邮政、商务等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物流、快递等寄递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寄递卷烟的承运企业、邮寄数量、操作规程、法律责任以及非法托运处罚办法,督促寄递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增强做好寄递烟草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提升监管实效。对县域内物流、快递等寄递企业建档造册,发放告知信,签订承诺书,建立奖励机制,争取寄递企业的主动支持和配合。以物流、快递分拣场和门店为主阵地,全面管控寄递渠道的各个环节,采取到货时段必查、疑似问题包裹必核、广东福建重点区域邮件逐一验证等方式,实现对物流、快递寄递卷烟行为的日常监管、集中整治和精准打击,维护正常的卷烟流通秩序和物流快递秩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宣传和普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邮寄数量限制、假烟危害知识、真假烟鉴别方法、投诉举报方式和奖惩规定,让群众知晓烟草属于专卖品,网购烟草存在很大风险,从而夯实市场监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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