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情况的建议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8-11-10

一、基本情况


根据社会生活、经济发展及服务活动的需要,人们对汽车、电动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和通信服务的需求也呈现出增长态势,主要为汽车、电动车、通信设施提供电能的铅蓄电池的使用量相应地也在不断增长。据统计,昆明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两百多万辆。这些交通运输工具或电动车乃至通信基站在运行、使用过程中都会产生废旧铅蓄电池,它是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全省铅酸蓄电池的产生量约为15万吨。根据国家2016年8月1日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的铅蓄电池被列入HW49(类别)其他危险废物中,废物代码900-044-49、危险特性为T(毒性)的危险废物、行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的危险废物。

因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危险特性为毒性,对其进行综合利用处置的规范技术要求较高,其回收利用处理处置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损害或污染。为规范废酸蓄电池的产生及再生行业的防治,国家先后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为规范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治理和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创建生态文明提供了具体的政策保障。云南省相继出台了《云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划2016年-2020年》《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昆明市严格按照国家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和云南省的政策文件对废旧废旧铅酸蓄电池开展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二、意见或建议办理情况


(一)严格审批,推动废旧铅酸蓄电池实现规范利用处置

因废旧电池来源分散、收集困难,部分废旧电池中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特别是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含大量重金属铅、铅化合物和硫酸等化学物质。若处理不当或管理不善会造成一定的环境风险或隐患。为实现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达到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的目的,昆明市按照《固废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推进了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管理、转移处置等管理工作。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环发〔2016〕67号)规定,只能从事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经营活动的危险废物许可证由县(市)区环保部门核发。目前,昆明市各县(市)区环保局陆续审批涉及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企业14家,其中安宁市云南帝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西山区云南海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富民县云南诚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东川区昆明市文彪工贸有限公司4家企业已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类),另外10家企业已取得属地环保部门批准的运行文件,全市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规模约为12.85万吨。收集后废旧铅酸蓄电池由各收集企业分别转移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二)严格执法,对非法收集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为遏止废旧铅酸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昆明市主要采取日常监管执法和专项行动等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自2016年以来,执法部门对各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和现场执法检查1000余家/次。在现场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均严格要求涉危单位按照《固废法》认真落实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其他危险废物的责任制度、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应急防范、依法利用处置等具体管理工作,对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必须进行规范收集管理并转移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利用处置,防止环境污染。

另外,根据近年来国家关于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政策及管理要求,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按照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昆明市先后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违法专项行动和固体废物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查处了多起废旧铅酸蓄电池违法案件,环保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处罚。一是2016年经开区对1家个体户收集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了当事人刑事责任。二是东川区对1起涉及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拘留。三是2017年安宁市对1家公司非法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了当事人刑事责任。四是2018年昆明市、富民县环保、公安执法人员在固体废物专项检查行动期间,查处了1起涉嫌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拆解、冶炼加工违法案件,公安机关目前已对该案件负责人和相关生产人员10余人进行了刑事拘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以上行动对违法回收和拆解废铅蓄电池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处罚。

(三)严格准入,加强监管,确保危险废物运输安全

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昆明市第14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5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内容,截止2018年4月,昆明市辖区内共有危货运输企业73户,其中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有6户,危险废物运输车辆27辆。昆明市交通局主要采取严格企业准入、严格车辆准入、严格人员准入的方式落实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为引导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保障安全、诚信经营及承担社会责,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诚信建设考核工作。近期,该局为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开展了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一是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100%全面排查检查,未取得资质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制度规范危险废物运输行为。二是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与公安、环保、工信等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违法托运和运输行为。

(四)加大宣传,增强企业单位、社会公众对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管理意识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等问题离不开企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和自觉参与。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在 “六·五”环境日等环保宣传活动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废铅蓄电池危害性和回收的相关知识和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废旧铅酸蓄电池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企业、公众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废旧铅酸蓄电池的管理利用处置和污染防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做好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力度,督促县(市)区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废旧铅酸蓄电池的监管,对收集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督促企业公众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落实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督促经营单位规范废旧铅酸蓄电池等的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管理活动,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加大宣传,提高企业单位,社会公众对废旧铅酸蓄电池的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废旧铅酸蓄电池管理的积极性和水平能力。

三是鼓励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促进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利用行业向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带动提升全市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管理能力水平。

四是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要求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辨识和承运危险废物,严格落实电子运单使用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确保运输环节可追踪溯源、运输行为规范有序。加大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资质、超范围运输危险废物及不使用电子运单行为,促进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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