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度规模发展农业企业的建议

来源: 海南政协 2018-11-06

        我省龙头型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比较缺乏,辐射和带动能力差,农产品加工业多以产品初加工为主,许多加工企业的生产还停留在作坊式的加工状态,经营规模小、管理模式落后、资源利用低、能耗高的问题特别突出,导致我省农产品的加工长期处在产业链的下游,大部分收益流向岛外精深加工企业,本省农民分享的增值收益有限,为此建议: 

        一是坚持农业企业适度规模经营。以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为重点,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打造海南农业的王牌企业,引导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探索多种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提高我省农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发展“互联网+农业”,培育订制农业、物联网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促进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企对接,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鼓励规模经营者向二三产业延伸,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以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规模经营。

        三是规范建设好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引领和示范带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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