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文物保护的建议

来源: 海南政协 2018-11-06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国家的“金色名片”,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海南省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不可移动文物数量4573处,数量众多的不可移动文物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实物载体,是中华民族历史记忆的传承纽带,海南省有全国重点文物文物保护单位2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6处,海南省共计有47个村落被列为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72项)


一、文物保护现存问题


1、建设性的破坏增加了我们对历史文物保护的难度。

由于当今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农村的建设,对资源的利用,过度的开发,没有形成对历史文物的重视,致使了我们对历史文物的保护大大增加。

 2、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海南有的国家级、省、市县文物保护单位,多年来未能得到有效修缮和保护,任意拆毁、改造现象十分突出。

国家财政局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整体保护情况可观;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维修经费来源于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当地财政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难以满足文物保护单位的需求。 

3、是全省文物管理、修复、考古、研究等方面人才短缺。

文物修复、古建修缮、文物鉴定、文物保护工程等专业人员极为短缺,限制了文物工作开展。

4、有的市县执法机构还不健全,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还有待提高,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文物执法任务。


二、建议


1、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

启动全省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安装完成178处国保和省保单位保护标志。开展2016-2018年全省文物执法巡查和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政治行动。海口五公祠、儋州东坡书院、澄迈罗驿村的历史文化内涵进一步彰显,带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2、切实加强文物执法督察和安全监管

强调要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 各县也要主动参与进去其中,加强有关机构的执法能力,进行好安全监管和必要的业务培训,还可以出台相关的奖惩机制。

3、持续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合作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发挥宜居与宜业优势,着力发现、培养和集聚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等柔性引才用才机制,以更有力有效的措施引进用好“高精尖缺”人才。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热带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和海洋产业等重点优势产业人才支持力度。建立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吸引琼属华人华侨人才回海南创业。

4、加强文物的历史了解

利用信息化城市特点,让历史文化“活起来”,在公交车站牌,广告牌等宣传我省历史文化,以公众号,微博等宣传,让文物的历史“走出去”,有了直观的想法,才能做到保护文物我有责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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