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提高社会服务组织的重要性的建议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村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15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提出“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制定出台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专项政策”的要求。2017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从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的主要内容、实施主体、具体方式等角度入手,详细罗列了社会工作在扶贫开发中的角色地位,提出了社会工作作为一支重要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为社会工作参与扶贫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合法化基础。
目前,海南省社会服务组织工作基础薄弱,在政策、人才、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严重制约社会工作发展的瓶颈,具体表现为:人才队伍规模小、总体水平不高,制定政策少、顶层设计不足,宣传不到位、社会对社工的认知度不高,与兄弟省市相比,差距明显,在全国仍处于中下水平。
因此建议:
一是打造社工服务机构培育阵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集中为新创办的社工机构提供场地设备、能力建设、经费投入、实用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当孵化的社工机构达到成熟条件后,鼓励其走向市场,引导其向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引导财政经费和社会资金投入,委托发展较为成熟的社工机构承接培育扶持项目,对社工机构的负责人和一线社工给予技术支持。
二是打造社会工作宣传阵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设维护社会工作网络宣传平台,及时发布信息,让群众、社工机构、社工人才都能及时了解全省社会工作发展情况。协调将社工机构、社工人才的信息纳入社区信息发布平台,便于群众及时联系社工服务。
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扶贫服务制度,细化落实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济困活动的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性费用减免等政策,努力为社会组织提供优惠政策服务。要定期开展相关扶贫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努力为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服务。民政部门、扶贫部门要建设共享合作平台和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信息核对和抽查机制,确保“真扶贫”、“扶真贫”。
四是完善社工岗位开发设置制度。明确在城乡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开发设置社工岗位的措施;在与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的事业单位内,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以使社会工作人才有“用武之地”。
五是鼓励社会组织对脱贫攻坚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第三方评估、反映贫困人口需求等。支持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宣传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开展科技助力精准扶贫活动,参与环境综合治理整治,保护和修复生态,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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