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亿元

作者: 张秀娟 朱锐 郭姗姗 【 转载 】 来源: 极目新闻 2025-01-23

下单不退换、签收即认可,市民网购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1月22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亿元,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繁荣消费市场、提振消费信心。


消协组织受理投诉7.5万件


据介绍,2024年以来,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全省建成99个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5万家。开展“荆楚放心购”、购车七日无理由退定(订)等公益活动,评选优秀示范店82家,全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达1.2万余家。

在繁荣消费市场方面,引导1万余家门店参与促进“两新”消费活动,拉动家电、汽车、装饰等行业销售额约20亿元。全省新建成消费维权服务站点4100余个,引导处理消费纠纷4.63万件,消费投诉公示率达93.22%。同时,创建全省消委组织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起,结案2起。

2024年,全省12315平台受理投诉举报109.24万件,同比下降6.04%;消协组织受理投诉7.5万件、同比下降12.5%,调解成功率达76.5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春节餐饮设置“最低消费”违法


针对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年夜饭预订迎来高峰,无论是面向大众的餐饮场所还是高端餐饮店,不少门店包间大厅供不应求。火爆之下,限定最低消费等问题也让一些消费者深感无奈,降低了消费体验和浓浓年味。

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消委获悉,春节期间全省消委组织将开展春节餐饮消费“潜规则”监督评议行动,聚焦最低消费、限时消费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业乱象。

“设置餐饮‘最低消费’是违法的。”湖北省消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经营者不得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等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此外,设置“最低消费”额度,可能会迫使消费者过量点餐,超过合理消费的范畴,造成不必要的餐饮浪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违背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今年春节假期,如果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情节严重者将受重罚。根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设定“最低消费”,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经营者还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消费者如遇到“最低消费”“限制就餐时间”等行为怎么办?保存相应证据后,消费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登录投诉和解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让“年味儿”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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