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成果 齐步奔向小康

作者: 谷城县县长 黄克立 【 转载 】 2020-03-27

2019年以来,谷城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中央巡视整改为抓手,认真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聚焦补齐“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短板,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全面巩固提升。


聚焦“三落实”

全面压实攻坚责任


谷城县坚持党委政府高位统筹,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进展顺利。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实施方案》《谷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落细。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后,每月召开一次脱贫攻坚工作调度会,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巩固提升。截至2019年12月底,县委召开会议13次、县政府召开会议20次、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7次,专题、研究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县委书记、县长每月至少有5天以上时间用于扶贫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身先士卒、以上率下,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一线抓落实,确保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全面落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扶贫政策。按照“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人人有事干”的要求,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出台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做大特色产业,增强“造血功能”,加速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全县新型市场主体455家,带动贫困户8760户31520人;落实金融扶贫。县财政累计投入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3600万元,鼓励支持贫困户“能贷尽贷”。

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对照《谷城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出台《谷城县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清单》,实行任务、措施、责任、时限管理。建立“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将财政存量资金50%及增量资金25%纳入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统筹整合资金10.41亿元,安排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1.68亿元,用于产业发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县级扶贫项目库进行调整,入库项目调整到344个、资金12.8亿元。开展扶贫政策培训,2019年共培训8批次2420人次;抓好创业就业培训,全县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167人。


确保“三精准”

全面夯实脱贫基础


认真开展精准识别。谷城县扎实扣好精准识别“第一颗扣子”,开展2019年度动态调整,新识别贫困户39户92人,并及时在系统中标注。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政策要点,认真做好“两摸底一核查”工作,全县初步摸排出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275户736人,占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1.44%(按系统2014年贫困人口51125人计算占比)。

扎实开展驻村帮扶。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每周“五天四夜”驻村帮扶工作制度。全县共有省市县驻村工作队221个663人,各驻村工作队根据贫困村和贫困户需求,开展“四方会商”,分类建立了帮扶项目库,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实行台账式管理。编印《谷城县驻村工作队手册》《精准扶贫政策应知应会一卡通》,将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相关政策和驻村帮扶工作责任清单编印成册,帮扶干部人手一册。今年以来,省市县工作队帮扶资金3108万元,物资折合304万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3329万元,引进项目105个。

精准开展脱贫退出。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夯实脱贫基础。坚持把脱贫退出验收,作为对全县脱贫攻坚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严格遵守脱贫程序和标准,综合考虑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确保脱贫退出验收工作顺利开展,防止出现“错退”现象发生。2019年实现210户470人脱贫退出,识别准确率和退出准确率均达到100%。


落实“三保障”

全面提升脱贫成效


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作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全面补齐攻坚短板,巩固脱贫成果。

巩固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开展“义务教育有保障”大排查,发现因身体原因不能入学的102人,5人已安排就近入学,其他97名重残儿童采取送教上门。属于谷城户籍在外地就读的1088名建档立卡学生,已全部向就读地教育部门发了告知函,请求就读地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异地户籍在本地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230人,全部在谷城享受了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纳部分全部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全县49494名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财政按每人220元标准,给予全额补助,构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报销机制,全县18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全部控制在5000元以内。

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水平。坚持“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安置4013户7734人,全实现搬迁入住,搬新拆旧,复垦面积1800亩,全部完成。全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按照“管长远”目标要求,因户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后扶措施落实率100%。

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围绕农村饮水安全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评价指标,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建设,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县水利局组织专班对贫困户季节性缺水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实现巩固提升,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139户49494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坚持“四个不摘”

全面巩固脱贫成果


强化党建引领。全县290个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健全,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包村书记,单位班子成员任驻村“第一书记”,强化驻村帮扶,聚力脱贫攻坚。加强贫困村两委班子建设,37个贫困村共调整党组织书记18名,其中派聘7名。培养贫困村入党积极分子54人,确定后备干部69名,各级党组织书记共到基层讲党课334次。

建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拓宽农业产业增收渠道。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基层党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全县37个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都达到5万元以上。

构建长效机制。印发我县《关于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贫困县摘帽后,脱贫攻坚工作仍然是今明两年全县的头等大事,是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我们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原则,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完善帮扶计划、稳固收入来源、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满意程度上,全面建立完善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贫困动态监测筛查、脱贫发展跟踪管理等后扶长效机制。努力推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安全饮水持续巩固提升,有效抑制脱贫返贫和新生贫困现象发生,着力加大政策落实和机制创新力度,持续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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