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政府建设特色小镇动机不纯正
来源:
湖北乡村振兴网
2019-06-07
特色小镇,作为一种“产、城、乡”结合的创新经济模式,2016年被提出时,就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县域经济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顾名思义,有没有“特色”是评判特色小镇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什么是“特色”,你有我有大家都有的显然不是特色,“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才是特色。
特色小镇不是行政概念。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不能每个门类的产业都搞一点,贪大求全,而是要重点发展一个产业,着力打造一个行业,把规模做大,形成集聚效应,才不会后继无力。当然,知易行难。如何建设真正有产业、有特色、有影响力的特色小镇。
“部分地方政府将特色小镇作为融资平台,通过获得特色小镇称号,获取政策基金支持小镇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招商引资获得外来资本投资,从而扩大当地固定资产规模,提升当地GDP增长速率,在地方政绩考核中脱颖而出。”4月27日,中山大学发布的《中国特色小镇研究报告(2019)》指出,当前特色小镇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就在于地方政府建设动机不纯不正。
报告进一步解释,部分地方政府未能立足当地实际而因地制宜,在未充分调研小镇资源、未明确小镇发展方向的情况下,采取先建设好小镇再发展产业的“筑巢引凤”思想,尤其是部分房地产商以“筑巢”为名大兴房地产开发,不仅无法确保能够成功“引凤”,还容易出现“假小镇真地产”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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