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建议

来源: 新媒体智库 2019-03-19

近年来,由于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社会上出现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互助养老等多种养老模式。不同职业、不同经济收入、不同文化背景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多样,人们对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日趋旺盛。据测算,从2015年末到2020年末,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21.68万增加到23.83万,平均每年增加0.43万,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将由23.56%增长到25.90%。我区老年人口大多集中在农村,聚集度低,农村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选择去机构养老的老人中,除自我保障和支付能力较弱的老人外,大多数老人不仅要求养老机构能满足基本的吃住,而且还要求满足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生活等配套服务。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在配套设施以及服务质量和水平方面与老年人需求层次不断提高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也跟不上养老需求,老人养老问题束缚住了子女的手脚,也增加了社会养老的成本。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主要特点

社会化养老服务主要在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主体向社会化转变,不再是原来单一的政府福利供给方式,它是养老事业发展的一个方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主体多元化。打破由政府和福利机构包办养老事业的格局,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投资兴办社会化、市场化的养老机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2、服务对象公众化。改变传统养老模式主要由福利机构向“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养老服务的局面,面向全社会老人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负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3、运营模式多样化。改变以往养老福利机构全部由政府投资、政府管理的模式,引入政府投资建设,委托专业化管理、政府不投资建设而补贴部份入住老人费用、民间投资建设,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等多种运营模式。

4、服务形式多样化。现实社会中,与子女一起生活的老年人越来越少,完全独居或者大部分时间独居的老年人家庭,也就是“空巢家庭”越来越多。需要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内容大量增加。通过拓展养老机构社区服务项目,增加如托管、心理咨询、康复治疗等各种养老服务,为家庭提供支持。

5、服务参与公共化。养老服务网络的构建,除了政府的主导和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外,广大志愿者的参与也是一个重要的系统支持,特别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通过互帮互助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还有利于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我区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1、供需存在结构性矛盾。当前养老投资建设的热潮中,有两点需要引起注意。一是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遭冷遇,使得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得不到满足;二是民间资本热衷于投入高端养老服务领域,这大大高估了老年群体的消费水平。我区合法养老机构床位数少,空间布局不合理,供需矛盾突出。有些乡镇养老机构未建在集镇区或不对外开放,个别乡镇甚至没有养老机构。这给非法养老机构以生存空间。据统计,全区目前有非法养老机构33家,数量远多于在民政局登记的21家合法养老机构。非法养老机构在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均存在诸多问题,但因其离村、社区近,收费低,子女探视方便,反而供不应求。

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被忽视。我区除经开区下辖的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和丁堰街道部分社区开展了助餐、日间照料工作外,其他街道、镇社区养老工作并未真正开展,因常州市“12349”虚拟养老为老服务平台在武进无加盟服务团队,故我区老人通过“一键通”呼叫上门服务时,服务人员需要从主城区派出,收费高且服务不快捷。

2、政策资金保障不力。我区尚未出台发展养老服务业相关政策文件。按照相关规定,镇(街道)是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主体,但由于镇级财力薄弱,各农村福利院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靠民政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解决。公办养老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是通过省、市财政下拨公益服务费、镇补助经费、院内自筹等途径解决。目前,全区半数以上养老服务中心(站)无经费保障,处于半停半关状态,各项服务难以开展。此外,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工资待遇较差,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工资相对更低。

3、医养融合程度不够。医养融合优惠政策在实施中收效甚微。我区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仅有夕阳红护理院、戚墅堰护理院和正在建设的金东方,能满足老人医疗和养老双重需求的床位很少。另一方面,受体制、观念影响,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资源往往得不到有效利用。老人的居家医疗需求,特别是癌症晚期患者的营养性输液需求难以得到满足,此外受限于养老机构的场地规模限制,医保支付难以开通,给长期居住于养老院的老人享受医疗服务造成障碍。

三、大力发展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建议

1、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养老机构产业化方向是规模经营、品牌经营,但投入大,回收期长。为了推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投入。建议区政府尽快出台我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参照先进地区的做法根据经济发展和老龄工作实际,逐步增加对老年服务设施、老年文化教育、老年活动、为老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在继续安排好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的同时,根据需要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补助、购买服务和贷款贴息。

改革和完善养老机构收费制度。除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确定外,其他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减半收取通信费、听视费。 加大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协调担保机构解决养老机构的贷款抵押问题;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在民营养老院的建设过程中,在用地及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2、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服务。在摸清各区域供求关系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全区养老机构布局。逐步形成高、中、低不同档次,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养老机构体系。公办养老机构要完善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在满足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其余床位对中低收入老人开放,充分发挥其公益职能。同时,可以考虑全部向社会放开,实行公建民营,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倡导民营养老机构多元化经营,实行民营公助和品牌连锁经营。鼓励城市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服务,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可进入街道(镇)、社区(村),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助餐点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承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养老服务职能,通过政府提供场所,购买服务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常态化和专业化服务。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养老机构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实行初级、中级、高级养老护理分级。鼓励慈善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开展为老助老服务。依托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逐步充实养老为老服务内容和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和市场化运作,逐步充实“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以及家政服务、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关爱、应急救助、权益维护等各项养老服务。与市协调,完善我区“一键通”工程,大力加强“虚拟养老院”建设。依托本区现有的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虚拟养老院”呼叫服务。每个乡镇、街道均要落实数家加盟服务企业或个人,以便就近为老人提供居家服务。试点空巢老年人居家呼叫系统和应急救援网络,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和功能。

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学校等要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组织与老年人相关的活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作用,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解决老人实际生活困难。

4、积极推动医养融合新模式。积极探索医养融合发展新模式,多渠道推进,全方位发展,有效缓解老年人的“养老+医疗护理”难的问题。一方面,通过医疗机构托管方式,引导、扶持医疗机构,尤其是闲置的基层医疗机构深度介入养老服务业,为养老机构的老人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这既解决了养老机构组织力量不足和护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又盘活了医疗资源。另一方面,鼓励大中养老机构结合实际在机构内设置以保健为主的医务室、保健站,聘请有职业资格的医师、护士为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对一些小型养老机构和乡镇敬老院,坚持便利、实用的原则,就近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医疗机构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担当医院的病房功能,将医疗结束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转移至养老机构。

同时,促进基层卫生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合作。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方便老年人就医,将医养融合服务普及到家庭病床和社区服务中。畅通医保支付渠道。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护理院和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支持其申报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重点解读:

政府在下发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建设和谐养老服务体系,坚持“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思路,构建90%的老人居家自助式养老,7%的老人社区互助式养老、3%的老人机构他助式养老”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对此,我区将更新观念、适应形势,大力建设和谐养老服务体系,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和医养融合等方面加快推进,突出重点补好“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短板,着力构建社区、居家养老15分钟生活圈,实现养老“不离亲、不离家、不离群”,提升武进区整体养老服务水平。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我们今年将尽快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并参照苏州和无锡等周边城市的先进做法,不断完善我区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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