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省休闲农业和民宿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我省休闲农业和民宿业发展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海南发展休闲农业与民宿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积极的现实意义。海南省在2009年就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海南省休闲农业发展局,并大力推动休闲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预测2017年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将达1350多万人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综合收入135多亿元,从业人员12多万人。乡村民宿经济是乡村旅游一个重要业态,我省正大力推动民宿业健康发展。全省己创建1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部级休闲农业示范县(点)6个、省级农业公园13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21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576个,创造农民就业岗位12多万个,有力推动传统农业向休闲农业、热带高效农业转变。
台盟海南省委会在台盟中央和海南省政府指导下,连续成功举办八届“海峡两岸休闲农业(海南)发展研讨会”。八年来,台盟中央和农业部有关领导、海南省政府领导,台湾农业主管部门、台湾农会及台湾青果合作社相关负责人,两岸休闲农业专家学者和业界代表共累计千余人次参会,对加强琼台两地休闲农业的交流合作,助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建设美好新海南产生重要积极意义。
我省休闲农业和民宿业发展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土地产权问题已是限制休闲农业与民宿发展的瓶颈。我省规范休闲农业与民宿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相应的规范标准和法律法规保障指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如对自己承包的农用地范围内建设游客接待服务中心等项目的建设用地问题、相关组织管理办法、休闲农业(民宿业)实施管理办法、土地经营管理办法、农业经营管理规定等制约我省休闲农业与民宿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尚待解决。民宿一般是乡村住宅,是“小产权房”,得不到政府的充分认可和法律的保障,这是民宿发展的瓶颈。
(二)政府的扶持力度及指导服务作用尚待加强。我省缺乏科学合理的休闲农业与民宿发展指导意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不足,没有建立起公平客观的休闲农业与民宿评价体系。目前我省休闲农业与民宿项目建设,需要农业、旅游、国土、林业、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审批,存在办事效率低等问题。政府部门对市县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指导服务作用还有待加强。
(三)我省休闲农业与民宿总体开发层次较低,经营理念较落后,宣传不足。我省休闲农业与民宿总体项目少,缺乏主题,主要停留在观光、吃喝等项目上,旅游产品雷同,品味不高、低水平重复较多,甚至千篇一律。目前大部分从业者简单的吧休闲农业等同于乡村一日游,没有发掘出文化娱乐的特性,也没有与当地的产业链相连接。部分民宿缺乏个性,没有形成品牌,没有很好的利用微信、微博、各类自助游平台等网络手段进行宣传。
(四)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意识不强。海南休闲农业和民宿的从业人员基本为当地的村民,多数未受过专业培训,总体素质相对不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较低。
二、台湾休闲农业与民宿业发展概况及成功经验
台湾休闲农业萌芽期从1965年成立第一家观光农园开始。截至2010年底,台湾休闲农业已发展休闲农场1971家,提供了近20万个就业岗位,休闲农业产值达到18亿元人民币。台湾民宿产业于20世纪80年代在垦丁发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台湾成为世界民宿资源和密度最高的地区,民宿从旅游配套服务设施转变成为台湾旅游业吸引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目前台湾的合法民宿已超过5000家,房间总数超过30000间。休闲农业与民宿已成为台湾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台湾推动休闲农业与民宿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成功经验:
(一)建立法律法规,保证有序发展。台湾政府部门为保证休闲农业有序发展,于上世纪80年代初起制定修订相关的一系列休闲农业法律法规,上世纪90年代初由“农委会”颁发《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台湾民宿管理办法》。
(二)管理机构完善,政府支持力度大。台湾休闲农业由“农委会”主管,“观光局”和“经建会”协同管理,在“农委会”下设立休闲农业管理及辅导处,各县市也相应设立休闲农业管理及辅导机构,从上到下形成了休闲农业管理和辅导体系。经“农委会”核准的休闲农场,在经营上享受优惠政策,并由“农委会”拨出专项经费,经费一般用于修建从主路到农场的支路、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农园、科研、展示厅、科普教育以及组织文化宣传等方面的补贴。
(三)提供政策支持和辅导。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积极推动“休闲农渔园区”农业政策计划,大力引导将传统农业从第一产业转向提供田园景观、农家生活、农村文化,以服务为导向的第三产业,并努力提供辅导农业转型。这些发展政策理念,以及提供切实有效的辅导支持,对民宿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四)注重休闲农业发展协会作用。为了加强对休闲农业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台湾于1998年成立了“台湾休闲农业发展协会”。协会制订出各种辅导策略及执行方案,协助辅导从事休闲农业管理及服务人员,提升经营企业的服务品质、解决人力资源问题、推动整合营销等,同时肩负起社会教育的责任,对整个休闲农业产业的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大力推动我省休闲农业和民宿业健康发展,助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政策法规扶持力度,探索解决产权问题的机制
我省应学习借鉴台湾制定完善政策法规推动休闲农业和民宿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海南休闲农业和民宿业也应制定一套完整的政策法规,省政府应出台规范性文件,省人大应制定相关休闲农业和民宿业法律法规,从企业基本条件、土地使用、资金扶持、税收缴纳、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人员培训、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休闲农业规范和优惠扶持。
探索机制解决休闲农场建筑用地问题,同时也要保障休闲农业有较长的租赁时期。在法律层面上也要给民宿一个清晰的界定,同时工商、公安、消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要联合制定针对民宿的管理标准,破除制约民宿发展的制度瓶颈。
(二)推动多规合一,稳步推进休闲农业与民宿业融合发展
建议尽快编制出台《海南省休闲农业与民宿业融合发展规划》,并纳入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省形成统一的规划管理格局,协调各市县及各区域间资源的合理利用。尽快制订《海南省关于扶持和促进休闲农业与民宿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策划规模项目,突出特色,合理布局。推动建立我省休闲农业与民宿项目建设一站式管理和辅导体系,提高农业、旅游、国土、林业、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审批效率。
(三)探索运用互联网+的休闲农业与民宿评价制度
针对我省休闲农业与民宿的发展一哄而上、同质化严重、地方性消失、乡村性遗失等突出问题,我省农业厅出台了《海南省休闲农业观光果园评定办法(试行)》、《海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评定和管理试行办法》、《海南省乡村民宿建设规范(试行)》等文件,对规范和指导休闲农业与民宿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具体执行层面上,建议结合互联网,运用互联网旅游平台大数据,对休闲农业与民宿进行评价和规范。
(四)借鉴台湾经验,加强休闲农业与民宿人才培养
人才是休闲农业与民宿发展的核心要素,学习借鉴台湾经验,邀请台湾休闲农业与民宿方面的专家学长和从业人员前来授课。应充分发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有关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专家学者的作用,通过组织各种辅导、培训,以及学习、交流活动等,提高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优化服务和培养其创新意识,以保证民宿有良好健全的发展。同时,根据较偏远、欠发达地区等实际情况,特别是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应制订有关支持政策措施,对发展民宿有困难的当地农户或有需求支助者给予提供经济支持、补助等,以推进和保证民宿业健康发展。
(五)开辟新路径,加强两岸休闲农业与民宿业交流合作
一是构建琼台休闲农业与民宿业开发促进平台。建议成立琼台休闲农业与民宿业促进会,同台湾休闲农业与民宿业协会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定期开展双边交流。二是制定有关政策保证台商在海南投资休闲农业与民宿业的权益,在项目审批、基础设施建设、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政策,为发展休闲农业与民宿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为来琼投资台商提供更多方便,从而加速海南休闲农业与民宿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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