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所售茴香豆霉菌超标“520倍”!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9-12-10

  十几家重庆门店全部涉假、5年内被处罚20多次、“挂驴头卖狐狸肉”、过期食品继续售卖……零售巨头沃尔玛近几年频陷食品“安全门”,最近,这家超市又出事了!


   茴香豆被检出霉菌超标“520倍”


  2019年12月4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3期)》显示,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京赛虹桥分店(以下简称“沃尔玛南京赛虹桥分店”)销售的玫瑰花生米、茴香豆,分别被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霉菌含量不达标。其中,该店销售的茴香豆霉菌检出值为13000CFU/g,标准值为≤25CFU/g,超标520倍!

  据了解,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食品中水分含量和环境温湿度是影响霉菌繁殖与产毒的主要条件。霉菌污染食物后会产生有毒代谢产物——霉菌毒素,如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呕吐毒素等。这些真菌毒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后,会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损害机体的肝脏、肾脏、神经组织、造血组织及皮肤组织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不完全统计发现,沃尔玛南京赛虹桥分店今年已是第三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启信宝数据显示,沃尔玛南京赛虹桥分店因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于2019年4月16日被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罚款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2.51元;因同样的问题该店于2019年3月15日被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

  此外,该店因销售不合格食品,于2018年8月7日被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0元;该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2017年2月27日被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20000元。


  曾因“绿色猪肉”事件被罚269万


  事实上,近年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玛”)接连不断被曝出各种食品质量问题。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绿色猪肉”事件。

  据中国网报道,2011年10月9日,原重庆市工商局通报,沃尔玛在渝10家分店及2家好又多分店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销售63574公斤,时间跨度长达20个月,牟取非法利益73万余元。原重庆市工商局认为,重庆沃尔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依法对涉案门店除没收违法所得,并按法律高限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罚款总金额为269.917万元。

  该报道还指出,沃尔玛自2006年至2011年,进入重庆的5年期间,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被工商部门处罚了21次。

  2013年12月19日,济南时报报道称,一消费者在沃尔玛超市(济南泉城路分店)买了1600袋五香驴肉、牛肉,因食用时发现肉质有问题,便通过有关部门检测,竟发现是狐狸肉。


  一个月内曝出“十余次”食品安全问题


  再来看近期,中国质量新闻网不完全统计发现,沃尔玛在1个月内上过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黑名单”的次数竟达10余次。

  2019年12月2日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显示,沃尔玛(湖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沙劳动东路山姆会员商店销售的健康多分摩德纳香醋(酿造食醋)(规格型号:5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18年05月28日)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2019年11月29日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公告显示,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成都成龙大道分店销售的“活黑鱼”,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22 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农业农村部将呋喃唑酮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也于2002年禁止了硝基呋喃类(包括呋喃唑酮)在动物性食品中的使用。

  2019年11月28日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抽检结果显示,沃尔玛(贵州)百货有限公司遵义纪念广场分店销售的玫瑰酥糖,检出大肠菌群不达标。

  2019年11月28日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显示,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成都华府大道分店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9g/100g,标准值为≤0.80g/100g,超标2倍多。

  2019年11月25日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等31大类691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显示,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滨湖北二路60-80号阿罗海城市广场B-101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海沧滨湖分店销售的虫草花(生产日期:2019年08月02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300 mg/kg,超出国家标准(≤50 mg/kg)6倍。

  2019年11月25日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等8类食品965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显示,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顺德东乐路分店销售的烤鱼片,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不达标。

  2019年11月22日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3期)显示,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莆田荔城南大道分店销售的猪肝(检疫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合格。

  2019年11月15日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47期)》显示,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昌平东关分店经营的鱿鱼,检出镉(以Cd计)不达标。

  2019年11月13日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1期)》显示,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阳江西平北路分店销售的红糖老姜茶固体饮料,检出菌落总数不合格。

  2019年11月8日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32期)》显示,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经销的兴城多宝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46(μg/ 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该店经销的活鳊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62(μg/kg),超出标准(≤100μg/kg)规定的2倍多。

  2019年11月8日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31期)》显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徐东大街分店经销的草莓、春甜桔,分别检出烯酰吗啉、丙溴磷超标;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江夏分店经销的草莓,检出烯酰吗啉超标;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分店经销的活桂鱼,孔雀石绿检出值9.67(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019年11月4日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大同永泰分店经营的梭子蟹,检出镉(以Cd计)超标。

  2019年11月1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深圳市童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显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山姆会员商店经销的平衡滑行车,检出机械与物理性能、小零件等指标不合格;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布吉大芬店经销的四轮可升降大童款滑板车检出把立管强度不合格。

  多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吃罚单”

  除此之外,沃尔玛还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多次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

  百度企业信用显示,沃尔玛因违反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4月9日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局罚款5000元,没收金额2651元;因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于2017年8月25日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局罚款50000元,没收金额1509元;因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于2015年12月7日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收违法所得88元,处罚款2000元。

  沃尔玛因发布虚假广告,于2018年1月23日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局罚款247元;因发布违法广告,于2016年11月24日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5508元。

  此外,百度企业信用还显示,关于沃尔玛的法律纠纷高达232项,包括侵害商标权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著作权权属纠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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