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启动“生命之光”大病救助项目
作者:
胡 结
【
转载
】
来源:
湖北慈善公益网
2019-04-16
为进一步加大慈善助力脱贫攻坚力度,近期,湖南省慈善总会正式下发《关于开展“生命之光”大病救助慈善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范围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大病慈善救助。岳阳市根据2018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拟发放项目救助金70万元。
《通知》规定,此次救助申报对象为:经卫生计生、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大病需住院治疗的患者以及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后,住院费用支出仍有较大困难的个人可获得项目救助。获助患者住院首诊在基层,并要严格规范诊疗流程。
《通知》指出,“生命之光”的项目救助对象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申报。一是完成轻松筹个人筹款的农村建档立卡患者,由志愿服务站报至市州慈善会汇总后提交省慈善总会。二是直接通过各县市区慈善会报至市州慈善会汇总后提交省慈善总会。各县市区慈善会对“生命之光”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于每月15号前统一上报市州慈善会。各市州慈善会对县市区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审查,确定救助金额后于每月20号前统一上报省慈善总会,总会审批后每月底统一发放救助金。
《通知》明确,此次救助活动的申报时间从今年3月15日起执行,至9月15日截止。3月15日及以后出院的农村建档立卡患者可申请项目援助,出院日期以医疗机构结算单日期为准。救助标准为:住院医疗费用在已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后,在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设置起付线,起付线为4000元(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慈善医疗救助30%,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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